[新聞] 健保新規!開罰免等判決最高罰20倍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泓豆醬料)時間2年前 (2023/05/27 11:54), 2年前編輯推噓31(43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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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健保新規!醫院「A不到10萬」免送檢調 開罰免等判決最高罰20倍 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國內每年醫療院所A健保金額達一億多元,平均有95家醫療院所因此遭送檢調,但健保署發? ,過去經偵辦後有6成以上都是緩起訴,僅3成需起訴。若等到完成三審,恐得多年健保才能 依法開罰,難有嚇阻力。健保署新公告《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八十一條涉及刑責移送司法機關 辦理原則》。增訂A十萬以上才需移送檢調的門檻,減少無謂的送件。而因此免移送者,若? 定A健保,已不用等檢調結果即可馬上開罰A健保金額的2~20倍。 健保一年收到醫療院所申報費用的資料約有3億2千萬件,過去健保署統計,每年因醫療院所 不實申報、詐領健保的金額達一億多元。 健保署整理醫療院所五大認定犯罪行為A健保樣態 健保署於5月24日正式公告了一項與醫療院所若涉A健保最相關的懲處原則,將原本的《全民 健康保險法第八十一條規定違法案件函送偵辦注意事項》名稱正式改名為,《全民健康保險 法第八十一條涉及刑責移送司法機關辦理原則》,並在內容上做了重大調整。也整理出了五 大認定有犯罪行為的A健保樣態,與移送條件,包括: 一、容留未具醫師資格者,為保險對象診療或處方,申報醫療費用。 二、登錄保險對象保險憑證,換給非對症之藥品、營養品或其他物品,申報醫療費用達十萬 點以上,且未與本署達成和解或未足額返還不當申報之醫療費。 三、未診治保險對象,卻自創就醫紀錄,申報醫療費用達十萬點以上,且未與本署達成和解 或未足額返還不當申報之醫療費用。 四、明知實際就醫者非持有健保卡本人或非保險對象,故意申報醫療費用。 五、其他以虛偽之證明、報告或陳述,申報醫療費用,經停約三個月以上或終止特約,執行 完畢後五年內再犯。 過去十一年 六成判決都是緩起訴輕罪 為何健保署會特地修正A健保的辦理原則?與過去有何不同?健保署企劃組參議董玉芸表示? 過去健保法規定,若醫療院所有故意虛報的話,沒有限制金額一律都要移送檢調,但過去調 查,很多虛報金額不是很多,醫師也都說不小心,而原本是規定「故意」才會移送,但因為 「故意」或者是「過失」都在醫師的心中,因次對行政人員的判定是有困難的,因此在無法 確認犯意的情況下,涉虛報醫療院所幾乎都被送檢調了。 但健保署也回顧,國內自2010年到2020年11年間因涉及刑法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嫌遭偵辦的 醫療院所,這段期間每年平均有95件。董玉芸表示,但經檢調偵辦後認為罪刑重大遭提起公 訴比率為27%,不到三成。有62%為情節較輕的緩起訴,另有11%是不起訴。 新增醫療院所A健保 10萬以上送檢調門檻 董玉芸表示,考量整體而言,遭司法機關認須起訴由法院審理之案件不多,但涉及浮報健保 ,等三審宣判結果,健保署才可依法處2倍到20倍罰鍰。但時間一拉長,就失去嚇阻力。 為減少醫療院所為小金額浮報卻得面臨多年司法纏訟的情形,考量緩起訴理由及刑事訴訟法 第253條「微罪不舉」之概念,健保署參考了過去健保法規定與醫療院所「終止合約」的門? 10萬元,主要是認為若浮報達10萬以上就很難說不是故意,因此自5月24日起,浮報金額達? 萬以上才會被移送檢調。且未移送檢調者,若確認有A健保,健保署已不用等檢調結果即可? 上開罰A健保金額的2~20倍。 若遭移送檢調者,董玉芸也強調,本次的處理原則規定,若醫療院所主動向健保署揭露或配 合調查,坦承犯行並繳回應扣減(還)之相關費用,健保署也必須向檢調說明其配合程度, 併送司法機關,供減輕量刑參考。盼透過新的規定,兼顧維護健保財務及維持與醫界良善之 夥伴關係。 董玉芸表示,這是健保署署長石崇良剛上任時提出的想法,之後於3月到4月間經專家會議討 論後的結果,5月24日起,新的案件小金額已免被送地檢署,醫界也大多表示支持。 心得:來囉 砍健保後 現在直接變有罪推定 我們連基本人權都沒有了 還要被要求有醫德? 一樣是幫大家畫重點 1. 三立 2. 石崇良 3. 醫界大多數又表示支持了 醫界到底是誰啦,紅色金屬喔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70.1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685159696.A.BC9.html ※ 編輯: Redbeansauce (223.140.170.142 臺灣), 05/27/2023 11:59:33

05/27 12:02, 2年前 , 1F
可悲有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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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我們醫生有醫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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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人權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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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09, 2年前 , 4F
建議藥師公會開幾車威而鋼給醫師公會的理事長跟理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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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09, 2年前 , 5F
,軟趴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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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11, 2年前 , 6F
醫界普遍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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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31, 2年前 , 7F
恢復東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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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50, 2年前 , 8F
醫界贊成的是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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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55, 2年前 , 9F
Tosca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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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56, 2年前 , 10F
@紅金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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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3:07, 2年前 , 11F
下架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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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3:16, 2年前 , 12F
政治人物應該比照辦理A十萬以上也要罰20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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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3:27, 2年前 , 13F
民進黨信徒會說反對的人一定都是有詐領健保費在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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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3:28, 2年前 , 14F
有沒有A健保 民進黨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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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3:33, 2年前 , 15F
變成有罪推定到底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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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3:55, 2年前 , 16F
太扯了。這個醫界立委確定不出來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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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4:15, 2年前 , 17F
哈哈哈哈看完笑到不行速過欸 ,增健保就毛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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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4:21, 2年前 , 18F
要不要提釋憲,有罪推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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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4:56, 2年前 , 19F
賤鴇鼠根本是垃圾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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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01, 2年前 , 20F
笑死 還有這種喔 不用判決 說你有罪就有罪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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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14, 2年前 , 21F
@紅金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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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26, 2年前 , 22F
民進黨裡面是有人拿石頭砸自己人的腳?還是要轉移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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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35, 2年前 , 23F
低於10萬改走行政處分,不用適用無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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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51, 2年前 , 24F
死忠的會跟你講換黨沒有用 換誰上來一樣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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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7:01, 2年前 , 25F
紅豆醬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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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7:02, 2年前 , 26F
不用那麼急著讓大家知道你多沒料好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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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7:04, 2年前 , 27F
可以跟大家開示看看為什麼換什麼黨醫界就鹹魚翻身嘛
05/27 17:04, 27F

05/27 19:01, 2年前 , 28F
20倍 所以可以直接200萬罰你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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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9:02, 2年前 , 29F
認同換黨不會鹹魚翻身,所以要一直含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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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9:20, 2年前 , 30F
畢竟是死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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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9:23, 2年前 , 31F
到底是造了什麼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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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9:30, 2年前 , 32F
畢竟我們有紅金屬和Tosca這種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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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9:41, 2年前 , 33F
不是對什麼黨有期待才要政黨輪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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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9:41, 2年前 , 34F
是因為政黨輪替才能讓政黨間有機會狗咬狗,啊是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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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9:41, 2年前 , 35F
督促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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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9:43, 2年前 , 36F
期待當民進黨成為在野黨之後,又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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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9:43, 2年前 , 37F
黨組織人民上街頭抗議的盛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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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9:44, 2年前 , 38F
而不是現在什麼都要含淚支持的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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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9:49, 2年前 , 39F
哈 健保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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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3 則推文
05/28 14:29, 2年前 , 73F
急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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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14:31, 2年前 , 74F
疫情下病人連診所都不敢去了 只有民進黨跟死忠的覺得有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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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14:31, 2年前 , 75F
沒事往急診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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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16:05, 2年前 , 76F

05/29 08:13, 2年前 , 77F
哈哈還扭曲咧好委屈喔~不是說要灌爆急診怎麼又龜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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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8:13, 2年前 , 78F
是不是扭曲回去看白紙黑字都知道啦 只是沒營養的留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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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8:13, 2年前 , 79F
像也不用浪費時間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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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8:26, 2年前 , 80F
民進黨跟死忠的把去急診的病人都當賊防 這種水準如果是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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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8:26, 2年前 , 81F
會被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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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8:29, 2年前 , 82F
綠色邪教邏輯都很像 急診被擠爆就怪人民故意去塞爆急診 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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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8:29, 2年前 , 83F
苗不夠就怪為什麼要一窩蜂打 雞蛋不夠就說是人民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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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8:55, 2年前 , 84F
樓上認為擠急診請診斷書不該防才會被笑死吧~阿後面可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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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8:56, 2年前 , 85F
是你腦補的囉~我是從沒說過啦但提醒症狀厲害真的要去看!
05/29 08:56, 85F

05/29 08:58, 2年前 , 8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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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8:59, 2年前 , 87F
從沒說不能去急診啊 像你如果半夜發作起來也可以去啊~
05/29 08:59, 87F

05/29 11:38, 2年前 , 88F
明明是減少濫訴擾民的政策修正,怎麼在這裡被說成惡法?
05/29 11:38, 88F

05/29 11:39, 2年前 , 89F
medstudent版的邏輯真讓人看不懂啊.....
05/29 11:39, 89F

05/29 14:52, 2年前 , 90F
因為變成由健保局自行判定,照以往經驗可能變成全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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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4:52, 2年前 , 91F
罪、繳錢贖身(除非要賭一口氣,不然金額也會控制在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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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4:52, 2年前 , 92F
棄比較輕鬆的程度); 難期待真正黑心的診所被抓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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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5:13, 2年前 , 93F
不是變成,本來就是健保局認定,而且本來是不管金額,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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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5:14, 2年前 , 94F
送檢調法辦,現在改成一定金額以下微罪可以跟健保署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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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5:15, 2年前 , 95F
情節重大的還是維持要送檢調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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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7:46, 2年前 , 96F
微不微罪賤鴇局認定喔?阿不就自己當檢調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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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7:55, 2年前 , 97F
喜歡跑法院請檢察官法官認定有無不法就請自便,反正又沒
05/29 17:55, 97F

05/29 17:56, 2年前 , 98F
規定強制要跟健保署和解賠錢,你高興就好
05/29 17:56, 98F

05/29 18:00, 2年前 , 99F
其實這問題很嚴重耶 健保局哪來的權力自行擴權啊?
05/29 18:00, 99F

05/29 18:01, 2年前 , 100F
法源依據又在哪...? 那下次改成賠50倍好不好?
05/29 18:01, 100F

05/29 19:17, 2年前 , 101F
權力托斯卡說了啊 不爽不要加 這就是健保的底氣
05/29 19:17, 101F

05/30 06:49, 2年前 , 102F
不用判決,厲害了….
05/30 06:49, 102F

05/30 10:06, 2年前 , 103F
好爽喔,因為 都 輸,乾脆直接罰錢就不會輸了
05/30 10:06, 103F

05/30 23:05, 2年前 , 104F
醫師比開計程車的還不如 說你是賊你就是賊
05/30 23:05, 104F

05/31 03:56, 2年前 , 105F
直接當有罪當然減少濫訴呀 喊冤吞下去
05/31 03:56, 105F

05/31 11:15, 2年前 , 106F
剛看到有人貼的 判決無罪還是可以罰喔
05/31 11:15, 106F

05/31 17:01, 2年前 , 107F
賤鴇A個資自己先重罰再來說啦 e04
05/31 17:01, 107F

05/31 17:41, 2年前 , 108F
早就該改人次申報了
05/31 17:41, 108F

05/31 19:20, 2年前 , 109F
說要減少濫訴可是本來的定罪率很低欸?由健保局直
05/31 19:20, 109F

05/31 19:20, 2年前 , 110F
接認定不妥吧
05/31 19:20, 110F

06/02 08:04, 2年前 , 111F
公會好歹該出面一下吧……
06/02 08:04, 111F

06/03 08:23, 2年前 , 112F
醫屆綠油油,一堆死忠的,被割韭菜剛好而已
06/03 08:23, 112F
文章代碼(AID): #1aSNyGl9 (medstudent)
文章代碼(AID): #1aSNyGl9 (medstu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