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菜鳥醫師誤診 醫院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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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的是,醫生有醫生的責任. 那病人有沒有自己的責任?. 這個病人有去骨科回診嗎?. 持續的疼痛仍繼續 "自以為" 正確的治療方式. 請問這個案例如果是依照常識. 會這樣讓他發生嗎?一般發現一兩個禮拜橋不好,甚至更痛. 就趕快去找骨科了吧,還會等到變成這樣嗎?. 以後我知道了,所有的診斷後面都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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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大家看到標題都很不舒服,但是法官判賠的原因卻是據此。. 如果已經打到終審,醫院大概也只好賠了。但是,法官的認知確有討論空間。. 爭議點:「醫學中心急診應該指派何種資歷之醫師診查檢傷第四第五級患者?」. 答案恐怕是~!$%%!#%!% ←所以急專即將大熱門+急診R減薪?. 所以,民事訴訟主要採取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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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來說,PGY或是intern,甚至是R1R2,. 在急診看診時後面都要有人負責cover,. 出了事後面的VS要出來背責任,天經地義。. 但是以國內的急診環境來說,. 這些應該是學習角色的醫師卻被當成人力,. 需要背負很多不應該在他們身上的壓力。. 就這個案例來說,理想的狀況應該是R1看完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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