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整理: 作業文涉及論文的標準
我曾經在台大當過兩年研究助理,並在美國的研究所寫過論文唸完碩士畢業,
提出幾點淺見供大家參考:
※ 引述《kissinwang (★兔兔世界的王子★)》之銘言:
: : 1.摘要中翻英
: 算,身為研究生本來就要有自己寫摘要的能力,拼也要把他拼出來!(之前如果有缺漏
: 以及沒有處置到的,深感抱歉。)
身為研究生本來就要有自己寫摘要的能力!
所以現在研究生把摘要寫出來,然後請專業人士幫他翻譯成英文,
或者自己翻譯成英文之後請專業人士幫他修改,這到底不行在哪啊?
美國學校都設有寫作中心,學生或教授都可以把自己的作品丟過去,
請專業人士幫你詳細審稿並修訂。
不管是論文、作業、甚至是個人履歷,都可以丟過去。
這不只是外國學生會使用的服務,連本國學生都會使用。
有的學校甚至會提供外國學生一定額度之內免費的翻譯服務。
喔,不過,依照版主的標準,這是學校帶頭作弊,應該刪除加水桶。
: : 2.發放問卷
: 這有爭議,
: 因為有時問卷發放可能因時效性跟地域性在單位時間內要發千份、百份
: 以一人之力很難完成,故,由處置之板主自由心證
同意板主的看法,這本來就有爭議。
: : 3.問卷key in
: 屬於課業研究論文的問卷打字,當然算作業文,太趕了沒時間完成,那請提早開工準備。
: 故禁貼。(之前如果有缺漏以及沒有處置到的,深感抱歉。)
: : 4.訪談資料逐字稿
: 与研究論文之有關的一律禁止,這是你的論文,請自己來。
: (之前如果有缺漏以及沒有處置到的,深感抱歉。)
: : 5.問卷資料處理
: 這沒什麼好討論的,只要跟研究論文有關的作業當然不可以。
: (之前如果有缺漏以及沒有處置到的,深感抱歉。)
這三點可以合併來談。
我升碩二的暑假,為了寫一篇期末報告,曾經申請過學校的獎學金補助,
內容除了文具、交通費、送給受訪者的禮物等等一般項目之外,
還包括了訪談資料打成逐字搞、問卷key-in、以及聘請工讀生發放、處理問卷資料。
學校的發放標準是:工讀生薪水每小時7美元,必須提供工讀生簽收的領據用來核銷。
喔,不過,依照版主的標準,這是學校帶頭作弊,應該刪除加水桶。
而且這只是一篇期末報告,是個人作業!!!!!!
: : 6.統計分析
: 身為研究生跑統計分析是要會的基本技能,可以上來徵人教你,但不能找人幫你做。
: (之前如果有缺漏以及沒有處置到的,深感抱歉。)
這點不熟悉,略過不談。
: : 7.搜尋相關文獻
: 這也是研究生基本技能,沒什麼好說的。
: (之前如果有缺漏以及沒有處置到的,深感抱歉。)
這怎麼會沒什麼好說的?
我們學校有研究圖書館員,而且是每個科目都有專門負責的館員,
研究生要寫報告、作業、論文時,可以直接跟圖書館員約時間,
告訴他你想寫的作業內容、架構、想要搜尋的文獻類型,
大約一個禮拜之後,他會email給你一份依照你需求的完整書單,
而且這項服務是免費的。
喔,不過,依照版主的標準,這是學校帶頭作弊,應該刪除加水桶。
: : 8.整理文獻內容
: 寫論文本來就要做文獻整哩,沒什麼好談的。
: (之前如果有缺漏以及沒有處置到的,深感抱歉。)
這一點,跟發放問卷一樣,根據工作性質的差異,有很大的不同。
不過不知道為什麼版主認為可以概括認定?
: : 9.徵求研究助理(工作內容可能包含以上數項)
: 認可,但要有單位名稱。
: : 如果徵人者是「學校單位或機關」,基本上不會被當成作業
: : 如果是「私人徵求」,儘管是同一件事
看到這裡,我覺得其實版主腦筋也不是那麼不清楚,也有在幫大家尋求解套。
教授個人徵求研究助理,只要寫上學校或單位機關,就可以被版主認可。
(國科會、教育部是把經費撥給教授個人,只是先由學校會計單位代管)
所以學生徵求研究助理,只要寫上學校或單位機關,版主沒理由不認可。
因為版主這麼邏輯清楚的人,怎麼可能自打嘴巴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04.219
※ 編輯: bokano 來自: 58.114.104.219 (08/15 21:27)
※ 編輯: bokano 來自: 58.114.104.219 (08/15 21:28)
→
08/15 21:28, , 1F
08/15 21:28, 1F
→
08/15 21:28, , 2F
08/15 21:28, 2F
→
08/15 21:29, , 3F
08/15 21:29, 3F
→
08/15 21:30, , 4F
08/15 21:30, 4F
→
08/15 21:30, , 5F
08/15 21:30, 5F
※ 編輯: bokano 來自: 58.114.104.219 (08/15 21:32)
→
08/15 21:33, , 6F
08/15 21:33, 6F
→
08/15 21:33, , 7F
08/15 21:33, 7F
→
08/15 21:33, , 8F
08/15 21:33, 8F
→
08/15 21:34, , 9F
08/15 21:34, 9F
→
08/15 21:42, , 10F
08/15 21:42, 10F
→
08/15 21:42, , 11F
08/15 21:42, 11F
推
08/15 22:02, , 12F
08/15 22:02, 12F
→
08/15 22:04, , 13F
08/15 22:04, 13F
→
08/15 22:05, , 14F
08/15 22:05, 14F
→
08/15 22:07, , 15F
08/15 22:07, 15F
推
08/15 22:11, , 16F
08/15 22:11, 16F
推
08/15 22:26, , 17F
08/15 22:26, 17F
推
08/15 22:33, , 18F
08/15 22:33, 18F
→
08/15 22:34, , 19F
08/15 22:34, 19F
→
08/16 00:16, , 20F
08/16 00:16, 20F
→
08/16 00:17, , 21F
08/16 00:17, 21F
→
08/16 00:18, , 22F
08/16 00:18, 22F
→
08/16 00:18, , 23F
08/16 00:18, 23F
推
08/16 12:02, , 24F
08/16 12:02, 24F
推
08/17 21:19, , 25F
08/17 21:19, 25F
→
08/17 21:20, , 26F
08/17 21:20, 2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part-time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8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