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 誠徵視協員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請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時間:星期一或三下午01:00~04:00 共三小時 (挑一天即可)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不耽誤用餐
是否供餐:不耽誤用餐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上班日薪資:時薪:130 元 ,外加車資30 元
國定假日薪資:國定假日不上班,依勞基法規定
加班費:不加班,依勞基法規定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可選擇每次下班領取,或是月領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1號(台北市立啟明學校,新光三越百貨天母店對面)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協助視障老師填寫表格、報讀教材(含英文單字和句子、
批改學生作業、剪貼東西和錄製教材)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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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請以中文詳列,違者劣退
→醫療相關單位機構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統一編號:
公司負責人:視障老師個人需求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請由縣+市+區名填起)
公司電話:(請詳填含區碼巿話)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中文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0921840950, 28740670 轉1823 張文聰老師
下班時間請打手機~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否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1人,大學在校學生,熟悉國中英語單字及電腦操作
補充事宜
◎其他:
→老師希望應徵者可做長久,起碼可以做一整個學期。
另外此為代PO,勿站內信,有任何問題請直接打電話與老師聯繫,謝謝
◎通知:
→no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自行約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109 元。
→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4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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