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 青少年育樂中心~徵暑期國小才藝音樂老師已回收
============================ 發 文 注 意 事 項 ==========================
本板嚴禁違反就業服務法、勞基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其他法律之文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請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時間:
(可選擇年級授課或選擇全部)
【七月份】(四年級)102年7月2日(二),08:50-10:20
102年7月3日(三),14:30-16:00
102年7月5日(五),14:30-16:00
(二年級)102年7月2日(二),10:40-12:10
102年7月3日(三),10:40-12:10
102年7月5日(五),10:40-12:10
(六年級)102年7月8日(一),08:50-10:20
102年7月10日(三),08:50-10:20
102年7月12日(五),08:50-10:20
【八月份】(三年級)102年7月30日(二),08:50-10:20
102年7月31日(三),14:30-16:00
102年8月2日(五),14:30-16:00
(一年級)102年7月30日(二),10:40-12:10
102年7月31日(三),10:40-12:10
102年8月2日(五),10:40-12:10
(五年級)102年8月5日(一),08:50-10:20
102年8月7日(三),08:50-10:20
102年8月9日(五),08:50-10:20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否
是否供餐:若您的教課時間 有涵蓋中午時段 可留下用餐喔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上班日薪資: 一堂課/1.5小時,一堂課400元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時薪x2)
267x2=534元 (時薪)
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時薪x1.33,11-12hr 時薪x1.66)
267x1.33=355 , 267x1.66=443 元 (時薪)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 隔月五號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中正紀念堂附近)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 教授暑假國小學童才藝:
樂團打擊(繩子鼓、西洋鼓、太鼓、桶鼓、直笛等等)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以下請以中文詳列,違者劣退
→醫療相關單位機構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統一編號:10323155
公司負責人:陳光陸
公司名稱: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
公司地址:(請由縣+市+區名填起)台北市仁愛路一路十七號
公司電話:(請詳填含區碼巿話)(02)2343 2388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中文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
若有意願請盡速聯絡王老師:
※或mail履歷至eileen46091016@yahoo.com.tw
※聯絡時間:週一~週五上午11時至晚上9時
※聯絡電話:(02)2343-2388分機7808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no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2-3人
補充事宜
◎其他:
→
◎通知:
→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109 元。
→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徵到人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6.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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