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48小時學分的年限

看板pharmacist (藥學生/藥師)作者 (sauyi1018)時間17年前 (2007/12/24 22:42),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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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lo (酒、月、煙、想、戀、緣)》之銘言: : 各位前輩同仁 大家好 : 小弟現在正在找尋就業的機會 : 因此對於這項法規有點疑問 : 我知道48小時學分的年限是兩年 : 但我的狀況是 : 我畢業後考上執照 之後就去當兵了 : 現在退伍之後想要找工作 算算也快超過兩年了 : 問題就是 : 從我畢業到現在這兩年 要不要修48小時?? : 如果要的話 就得修完才能找工作嗎?? : 我有找過相關法律 就是不知道 剛畢業的那兩年是怎麼算?? : 謝謝各位! 再詳細補充一下 需要48小時分學的 其實僅限於需要跟健保局有往來的工作場所 所以如果你是要去藥廠當業務 就不需要48小時的學分了 如果去藥局上班 不是掛負責藥師 就不用在上班前有48小時學分證明 在藥局只是職業藥師的話 上班後可以在兩年內修滿48小時就可以 不需要先修 (但是如果那家藥局.需要你馬上加入調劑作業的話.你就要有學分囉) 醫院及診所的話 因為必須直接就接觸調劑工作 所以在你上班前就必須先有學分 所以你可以用一個條件當作依據..就是你必須是有接觸調劑作業的工作 就必須要有48學分.而且這48學分是你要去上班的前兩年內所修的才算數 超過兩年前修的學分是不算數的.. 不過這是單指法規的部份,需不需要學芬還是要看你要去求職的地方. 不過當然還是先修起來會比較好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6.150

12/24 23:24, , 1F
新藥師法公布後應該是全面都要修習學分了吧! 不只調劑藥師
12/24 23:24, 1F

12/24 23:25, , 2F
只是法規的要求6年144學分是目前健保2年48學分規定的延伸
12/24 23:25, 2F
文章代碼(AID): #17RyLmLQ (pharmac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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