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48小時學分的年限
看板pharmacist (藥學生/藥師)作者sauyi1018 (sauyi1018)時間17年前 (2007/12/24 22:42)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 1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Dalo (酒、月、煙、想、戀、緣)》之銘言:
: 各位前輩同仁 大家好
: 小弟現在正在找尋就業的機會
: 因此對於這項法規有點疑問
: 我知道48小時學分的年限是兩年
: 但我的狀況是
: 我畢業後考上執照 之後就去當兵了
: 現在退伍之後想要找工作 算算也快超過兩年了
: 問題就是
: 從我畢業到現在這兩年 要不要修48小時??
: 如果要的話 就得修完才能找工作嗎??
: 我有找過相關法律 就是不知道 剛畢業的那兩年是怎麼算??
: 謝謝各位!
再詳細補充一下
需要48小時分學的 其實僅限於需要跟健保局有往來的工作場所
所以如果你是要去藥廠當業務 就不需要48小時的學分了
如果去藥局上班 不是掛負責藥師 就不用在上班前有48小時學分證明
在藥局只是職業藥師的話 上班後可以在兩年內修滿48小時就可以 不需要先修
(但是如果那家藥局.需要你馬上加入調劑作業的話.你就要有學分囉)
醫院及診所的話 因為必須直接就接觸調劑工作 所以在你上班前就必須先有學分
所以你可以用一個條件當作依據..就是你必須是有接觸調劑作業的工作
就必須要有48學分.而且這48學分是你要去上班的前兩年內所修的才算數
超過兩年前修的學分是不算數的..
不過這是單指法規的部份,需不需要學芬還是要看你要去求職的地方.
不過當然還是先修起來會比較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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