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教各位大大一個問題

看板pharmacist (藥學生/藥師)作者 (last christmas)時間15年前 (2010/08/29 18: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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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cular (心情無絕對)》之銘言: : 現在滿兩年經驗是具有"健保"單位底下工作,"且"有負責藥師帶領 : 其方法我知道的有三: : 1.到醫院工作滿兩年(這是大部分人所採用) : 2.到"健保"藥局當第二,或三四五...藥師(藥局本身有負責藥師,你頭銜就是管理藥師) 先謝謝您的回覆 再請教您一下 是不是只有診所或健保藥局才有所謂的負責藥師 一般像小康或小屈就不需聘請負責藥師呢 因為他們並不收受處方簽 我聽說機場的藥師如果不在的話 他們的商店是不准販賣藥品的 那為什麼小康或小屈可以呢 因為他們一間店只請一位藥師 所以還是有很多時間藥師是不在的 他們照樣可以賣藥 常常是直接問店員 這樣怎麼可以確保民眾的用藥安全呢? thx : 3.到診所當第二藥師(原理同上),(但基本上幾乎診所第二藥師很多都租牌) : 當你有這樣兩年經驗後 你才有資格承接健保單位的事務 : PS:另外一提(算我大嘴巴) : 所謂六年150學分是指 : 你99年9月9號去衛生所申請藥師執業執照 : 你上面會有寫 "有效日期99/09/09起" : 那你在 105年9月9號前 帶著你這六年所修的學分去衛生所換取新的執照 : *如果你六年沒修學分的話,那你就歇業,再復業,那你事後再補48學分 : 但沒人會這樣做吧 = = : ※ 引述《ondrej (last christmas)》之銘言: : : 小弟剛出社會工作不久 : : 對於常聽到的所謂滿兩年調劑經驗不太懂 : : 滿兩年調劑經驗是相當於滿兩年健保經驗的意思嗎 : : 自行藥局開店須具備甚麼樣的條件呢 : : 藥品負責人和藥品管理人有甚麼不同 : : 問題有點多 真是不好意思 ^^" : :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66.91
文章代碼(AID): #1CUZfdLQ (pharmac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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