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外行人對藥師工作的一些想法

看板pharmacist (藥學生/藥師)作者 ((★>>>>>))時間14年前 (2011/12/13 07: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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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誤(甚至無效或產生其他藥害),藥師會把這個問題反應出來,實質 : :     上可以間接監督醫師,以達到保障病患權益的目的。 : :     監督藥師- : : 現行制度下,要用什麼藥物治療由醫師決定,若改由藥師開立處方, : :     責任更清楚,只要醫師診斷正確,藥物治療結果由藥師負完全責任, : :     ,並且因為用藥過程及結果都要回報給醫師,實質上也可以監督到藥 : :     師,達到保障病患權益的目的。 你講的這個是處方權 實務上來說藥物治療和其他治療是完全分不開的 而且一個疾病也不是ICD疾病碼能描述的 要這樣做的話醫師必須向藥師把這個人重頭到尾交代一遍 包括總總侵入與非侵入性治療的完成性, 醫師對預後的臆測等 這樣繁複的交流系統現在的科技達不到 加上如果藥物治療效果不彰 爛攤子誰來收尾 所以一切都在同一位醫師腦裡完成才是最符合效益的狀況 而且只懂藥很慘的是, 你會把所有事都當藥害 比如病人手抖-->藥害, 心跳快->藥害, 心跳慢->你一定能從藥典找出交互作用 更慘的是現在仿單都把試驗裡發生的ADE都列進去,一整個混淆視聽 最後只能大絕: 建議去看神內, 心內, 所以還是要醫師來咩, 醫師你給個猜測也好 結論是藥物治療評估的執行性很難與不可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1.239.129
文章代碼(AID): #1Evel5gS (pharmac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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