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有人覺得繼續教育辦法第4、5條不合理的嗎?

看板pharmacist (藥學生/藥師)作者 (maik)時間12年前 (2013/06/02 14:07), 編輯推噓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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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ban (錄取率創新高 改行賣雞排)》之銘言: : 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 第4條 : 本辦法施行日前領有執照,且其後連續執業或雖因執業異動致中斷執業未達一 : 個月者,以本辦法施行日為每六年應辦理執照更新之起算日。 : 前項因執業異動致中斷執業一個月以上者,以再行執業日為每六年應辦理執照更新之 : 起算日。 : 執照之效期自前二項起算日起六年,地方主管機關應載明於執照上。 : 第5條 : 首次申請執業之藥師,其藥師考試及格未逾五年者,得免檢具繼續教育證明文件;逾五年 : 者,應檢具申請日前一年內接受繼續教育二十五點以上之證明文件。 : 藥師因執業異動,致中斷執業一個月以上者,於再行執業時,準用前項之規定。 借用版大的文章請問一下大家, 舉例來說我的執照效期到104/12, 如果我102/08換工作且中斷執業一個月以上的話, 我是否需準備101/08-102/08所修的25分學分去申請, 然後在108/05換照時準備102/08-108/05所修的150學分, (中間沒換工作的前提) 又如果中斷執業未達一個月的話, 是否申請時就不需要準備25學分, 只須等到104/09準備99/01-104/09所修的150學分即可? 麻煩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5.226

06/02 22:10, , 1F
畢業未超過6年 無論有無中斷執業1個月均不用付25學分~
06/02 22:10, 1F

06/02 22:13, , 2F
是畢業未超過5年~~
06/02 22:13, 2F

06/02 22:20, , 3F
樓上需要稍微修改一下...不是"畢業"...是"考試及格"
06/02 22:20, 3F

06/02 22:23, , 4F
我已經超過5年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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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22:26, , 5F
所以只要我超過一個月就需準備一年內的25學分對吧?
06/02 22:26, 5F

06/02 22:28, , 6F
再請問上面我說的108 or 104時要準備150學分換照對嗎?
06/02 22:28, 6F

06/02 22:31, , 7F
對~~ 還有謝謝3樓的S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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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22:32, , 8F
超過就執業日加6年 妳新執照會登打
06/02 22:32, 8F

06/02 22:35, , 9F
還好是準備25分 如果變成換就要準備150就很麻煩
06/02 22:35, 9F

06/02 22:36, , 10F
不過說真的 除非在醫院且又要大休一陣子 不然想控制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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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22:36, , 11F
月內應該不難吧 醫院的話 走程序要準時走不難 協調好在離
06/02 22:36, 11F

06/02 22:37, , 12F
職即可 診所&藥局只要不是鬧翻走 不領錢多掛一下老闆應該
06/02 22:37, 12F

06/02 22:37, , 13F
歡迎都來不及了
06/02 22:37, 13F

06/02 22:40, , 14F
另外想加問 如果離職時學分有150+的話 可以不管有無離職
06/02 22:40, 14F

06/02 22:41, , 15F
超過一個月想直接換發新照 讓時間&學分都重新累計可以嗎?
06/02 22:41, 15F

06/02 22:42, , 16F
阿不對 這樣不如等到104年再換還比較划算 耍笨了...
06/02 22:42, 16F
文章代碼(AID): #1Hgk4I_0 (pharmac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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