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經驗] 請各位簽約時千萬要把細項寫清楚
※ 引述《vivix (公主選擇騎士)》之銘言:
: 【詳細位置】台北市文山區公館街38號
: 【時間】剛退租
: 【房東觀察】房東是個很不負責任的人,跟他反映問題他都不處理,不然就是很久很久
: 才處理,還不處理好,很不負責任。
: 像沒有熱水,但熱水器沒壞,一年了他都沒來處理。
: 房間漏水,也是七催八請才請人來油漆粉刷順便補一下牆壁,
: 結果房間裡的電視機及其他東西上面全部都是油漆,房間依然漏水。
: 【租屋心得】先大約描述一下退租時候的情形讓大家知道:
: 今天去退租,房東劈頭就大罵要我們把所有東西都搬空,不然他不退押金,
: 可是我們已搬空了,剩下的東西是原本就有的,可是那些東西也都舊舊的。
: 但是房東不相信,還口氣極度不好的兇我們,再來就說要扣水電費,
: 說怕我們四五月沒繳,再加上六月的,總共要扣我們八千,來說如果有繳就拿證明出來。
: 可是我們雙方因為金額談不攏,就把契約拿出來看,房東就用力拍我的手搶我契約,
: 我的手紅了,五隻手指印清清楚楚印在上面,契約還撕破了。
: 最後警察來,她就說好吧那扣四千就好。
: 所以再這裡要提醒大家:
: 簽訂契約時
: 1.請先確認房子裡有什麼東西,是全空屋,還是有傢俱,有什麼家具,全部都要寫清楚。
: 2.房子裡的物品,維修由誰負責,或是怎麼請款,怎麼樣算租客們使用不當,要寫清楚。
: 3.可以的話,請拍照存證。
: 4.水表店表瓦斯表,請按月抄表,每個月請核對金額及度數,繳費證明請留著,
: 租多久就留多久,租一年留一年,租三年留三年。
: 5.若合租有人要搬出去,新房客最好跟房東另簽訂契約,不然像我們這次,
: 因為都是同學,就沒有另外再跟房東簽訂契約,但是有跟房東告知,房東也說好,
: 現在卻說我們當二房東,要告我們違約。
: 以上,其他不是很記得了,還有想到在跟大家分享經驗。
我是原po,另外再補充一點,如果您是上班族需要報稅,請注意,房租能不能報稅,
這問題請先與房東溝通協調好,契約上一定要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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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7/25 00:4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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