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一下有關付訂金的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不如一槍打死我)時間18年前 (2006/07/24 23: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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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打電話去和房東討論了一下,房東的意思是說怕有人會亂貼海報 或做了其他可能把牆壁弄髒的行為,所以如果有這種事情發生,才需 要負責把牆壁粉刷乾淨,如果沒有就不用。我可以了解房東也是會害 怕遇到把房間弄的亂七八糟的房客,所以我想應該是 ok 的。以我之 前租屋的經驗,住了二年的房間,沒有去破壞都可以維持的不錯。 比較怕的是,契約裡沒有寫說是在把房間弄髒的情況下,才需要粉刷 ,請問一下需要在簽約時在契約中補上這一點嗎?還是和房東口頭上 約定就可以了? PS1. 其實髒或是不髒很難在契約裡用文字寫出來,大概也是由房東心 裡自己評斷了...不過那邊住的房客有 5 個,我想如果要求要離 開前一定要粉刷,應該會被抗議到爆炸吧 :P ※ 引述《belle (蓓樂)》之銘言: : 我找房子的時候也有類似的疑問 : 也就是如果對於契約內容感到不合意 : 那麼該怎麼辦? : 後來我覺得 : 對於契約不合意的部分應該要提出來跟房東討論 : 千萬不要貿然就簽了 : 簽約時甲乙兩方是平等的 : 有不喜歡的條約 或是有想要追加保障自己的條約(ex.電費一度多少錢) : 都要在簽約時寫明 並在修改、增加處雙方簽名 : 現在的問題就是你有沒有簽約了? : 如果已簽 那麼房東較佔優勢 : 如果未簽 千萬要提出來 並要求房東刪掉 且在刪掉的地方簽上雙方的姓名(蓋章) : 我們在租房子時常會因不好意思 而不敢提出異議 : 這時候如果碰上爛房東 很容易吃虧的 : 如果房東堅持不刪粉刷這一條 : 這時就應該跟房東要回訂金 : 想法是:今天不是我不租 而是你不租我 我是很有誠意的 是房東的條文無法讓兩造合意 : 契約本來就沒有必要照著房東的意思定 : 如果不滿意房東的契約書 可是試著自己上網找相關條文 : 並自己擬一份自己合意的契約請房東簽你的契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1.124
文章代碼(AID): #14nEkYGj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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