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 台北縣中和市中和路378巷6號10樓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LISREL)時間18年前 (2006/07/30 14: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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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小心 永安市場捷運站旁的某套房 地址:中和市中和路378巷6號10樓 那邊有二雅房一套房,二雅房的房客一位姓賴,一位姓陳。姓賴的這位,個性相檔狡猾 提醒有意去看房的朋友,務必謹慎應對,別被他一該始的態度給騙了,他們現在只想趕 快找人進去住,幫他們負擔點房租。 首先,一個人(就是姓賴的這位)會說出:「公理能當飯吃嗎?」這樣的話,有智慧的 人可以自行判斷要不要跟這樣的人當室友!!!不在意被人轉嫁房租的?有錢花,不在 意當冤大頭的,再去看房! 提醒各位在外租房的朋友! 簽約絕對要和房東當面簽,這樣才有保障! 若有人說他不是二房東,只是代收房租,卻又不肯、不敢拿出租屋契約給你看,這表示 那個人的角色和真正心態絕對有問題! 除非對方一開始就表明是二房東,且勇於承擔責 任! 那個套房的優缺點: 離捷運很近,後有圖書館和公園。缺點是房間很悶熱!夏天開了冷氣,除非溫度調的 很低,否則完全感覺不到冷氣的存在!而且那台冷氣並沒有加裝遮雨蓋,若你在白天要開 冷氣的話,等於是冷氣在外面曬著大太陽,卻還要拼命的釋放冷氣讓你吹。 這位姓賴的在台大椰林有po文,內容如下。 或許在其他租屋網站也有po,請大家小心,也多提醒其他在外租屋的出外人! 謝謝! 賴配牛,根本不是本名!!! 要不就寫賴先生就好! 留賴配牛這樣的名字,不知是何用意呢!!! 另外,他說他只是代收房租的喔,不是二房東喔! 這位姓賴的並非是房東,竟然會說房租誠可議,這中間有什麼玄機,各位朋友自己想想吧! ----------------------------------------------------- 台大椰林租屋版(版名: house) 編號1093 日期: 07/29 id: peno jimliu 標題:中和永安市場捷運站旁50M,7500冷氣套房 ------------------------------------------------------ 冷氣套房出租套房出租7500/月[約5-6坪] ﹝誠可議﹞ 電梯大樓,位於10樓永安市場捷運站旁巷內50公尺, 新大樓,屋齡僅四年出頭。 鄰近四號公園與圖書館﹝約100M﹞水泥隔間,非木板隔間水電自付, 管理費每月560元有公共空間(客廳/廚房/陽台/曬衣間) 共用設備(冰箱/洗衣機), 需使用ADSL/第四台者費用可共同負擔意者請洽 0928787514 賴配牛先生 看看圖片 http://www.asiarice.com.tw/rent/rent1.html 以下所言是本人經驗,句句屬實,本人負完全法律責任。姓賴的你若不爽,咱們法院見!!! 1.本人去年9月初去看房子,看房當天決定要租,房租是7500。說好9/5開起租,結果這 位賴先生電話中說:能不能ㄠ你一下,9月份房租算7000。…一個人可以對一個他不認識 、不熟的人,說出要ㄠ你這樣的字句,各位請自行判斷這樣的人品格是如何! 2.去年9月下訂金當天是另一個姓陳的室友,我有問他整層(2雅房1套房)是多少,他說是 19500。嗯,我想說若是19500,那房租分配的還算合理。一直到我發現合約之前,我都還 覺得OK!住進去之後,姓賴的跟我要押金,我說那要看合約且要簽約(這樣作是正確合理 的吧!)結果他說契約不在身邊!?笑話,合約這種東西,還會亂丟,還是放別人家裡?當 下他不肯拿出租屋契約,我就開始懷疑這個人了!是不是把房租轉嫁到別人身上,想當二 房東,卻又不敢承擔責任!至此,因為我堅持要拿押金,就是要簽約,以保障我的權益, 他並未再吭聲跟我拿押金,我也作罷!而且,他從未出示房東收取租金的簽收證明! 3.住進去後,我發現有一次下雨天時,房間中間竟然積了一癱水,真是怪事!我跑去問 他,他說:他忘了跟我說!他說他忘了耶… 4.後來,大約是在今年的過年後,我在客廳發現了租屋契約,我不曉得他為什麼會拿出 來丟在客廳的某角落。當我看到上面的房租寫著整層是18000,我氣炸了!!!我忍著這 股氣,想說等這次的約結束,看你要怎樣! 5.今年的6月初,姓賴的拿出一份新契約了,說要我簽名,上面已經有房東的簽名和蓋章 了,且跟我要拿押金!我看了一下發現,去年的合約跟這次的合約,房東簽名的 筆跡是不一樣的!照理說,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人寫自己的名字是不會有太大差異的吧!加上去年 租房時他不肯拿出契約給我看,以我的經驗判斷一定有鬼!我不肯簽!跟他說簽約要跟房 東大家當場簽才算數!(之前在別的地方租房子時,是所有的室友一起到房東家簽約的!) 他竟然說房東住中部,那你要過去嗎?笑話,還有這懂道理嗎?後來,我跟他表明了我覺 得房租有問題這樣的想法,討論的很不愉快!從頭到尾都是他堅持他沒錯!他說他很忙, 去年忘了拿合約給我看。還怪我只跟他提一次就沒再跟他提!我問了他和另一室友的房租 是多少,他說那位姓陳室友是5500,他的是5000,因為他的房間不正所以少500! 天啊!我的套房和他們的雅房相差2500和2000。實際上坪數頂多不過相差2坪!更可惡的是,那 邊的客廳都是他們在用!他把自己的私人物品擺滿整個沙發,晚上回來他會在那裡看電視 ,看書,上網,他只有在他的房間睡覺而已!奇怪,你把客廳都當成是你的私人空間了, 你怎不把客廳的坪數算進去,多付點房租呢! 6.就在今晚(7/26),我跟我弟去收東西時,起先我是沒什麼動作,但我弟很不爽就在旁邊\ 唸了 起來,於是他們兩個吵了起來!本來我是不想吵的,但後來我忍不住了,也跟他吵了起來 !各位有想去看房的請務必小心,這位姓賴的非常狡猾!!!任何事情,他從不會認為自 己有錯。相反的,他會以他三吋不爛之舌,把你說的完全擋回去,還反怪到你身上!就好 像他還反怪我他那麼忙,我怎沒再跟他要契約!他還怪我多疑心!就好像去年我跟他反應 房間積水,他說他忘了跟我說!講到後來他說他覺得我要搬走了等到7月下旬才讓他知道 ,他也覺得很沒公理!我就回他:笑話,你對我沒公理,還要我給你公理。就在此時他說 了那一句另人難以至信的話了,他說:「公理能當飯吃嗎?」。天啊!我不知道一個受過 研究所教育的人竟然會有這樣的觀念!社會運作若沒有公理,我實在不曉得人要怎麼生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65.249 ※ 編輯: LISREL 來自: 59.112.65.249 (07/30 15:08) ※ 編輯: LISREL 來自: 61.228.184.162 (08/01 22:57)
文章代碼(AID): #14p5PHCS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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