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在外租屋的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mavis)時間19年前 (2006/09/10 22:42), 編輯推噓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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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angsmalla (smalla)》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 作者: huangsmalla (smalla) 看板: PttLifeLaw : 標題: [問題] 有關在外租屋的問題 : 時間: Sun Sep 10 00:50:15 2006 我想所謂的合法,應該是指,那是在民國xx年前蓋的, 不過我忘了幾年就是了... 因為那時頂樓加蓋不算違法, 所以好像後來就算說違法也不會拆... 不過... 我總覺得這部是重點吧, 除非你覺得那住起來危險, 要不為何突然想搬勒... 或者你只想以這個作為理由要房東退押金? : 大家好,我想請教各位一個問題, : 上個月我在外租了一間套房, : 當初租屋時,房東跟我表明這是合法的頂樓加蓋, : 但是後來同學告訴我,北市是沒有所謂的合法加蓋(我不是台北人,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 請問,要如何自己辨別它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啊??我研究很久阿,好像要看房屋權狀, : 但是我又不想直接去找房東理論,只想找個好方法可以拿回押金然後另尋住處, : 以下是我在崔媽媽基金會看到的: : 物之瑕疵擔保:依民法之規定,無論租賃契約如何約定,只要租賃物有危害房客的健康、 : 生命安全時,房客得終止契約。例如:房客發覺所承租房屋是海砂屋、或輻射屋之情形。 : 那我的情況可以符合條例中所提的"危害房客生命安全"嗎?? : 可否把我的押金取回呢??因為我租約未滿提前搬走會被扣取押金。 : 在此,先謝謝各位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06.227

09/11 12:53, , 1F
就地合法是上上任市長的,現在一律不合法,拆不拆看報不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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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5:52, , 2F
其實當初與房東說好房租全包除了電費,但是第二個月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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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5:53, , 3F
房租時,盡然要多收100貼補水費瓦斯費,錯就在當時我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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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5:55, , 4F
堅持把所含費用付加上去,那時房東死不加上去,還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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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5:57, , 5F
會計較這種小錢,但是簽完約就都變了,事前的約定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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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5:58, , 6F
朋友來訪,現在說有人來就要多收500,一天到晚走道滿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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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菸味,網路還常常關掉,要用還要拜託她開機,當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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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6:03, , 8F
只租給女生,後來居然有男生來住,常常以長輩姿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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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使我住得很不舒服,但是房東在契約上附註未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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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6:06, , 10F
要扣押金,所以我現在只想把押金拿回來然後搬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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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想請教各位有什麼比較好的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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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6:15, , 12F
那請問要怎麼舉發違建阿
09/11 16:15,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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