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房子漏水也不修! 新竹市近清大
可參考民法 租賃篇
如果你已經簽約囉
請先發通知告知 限期房東修繕(限期很重要喔!)
發通知 最好是使用有紀錄性質的 例如 存證信函
期限內 如房東未修繕完畢,馬上可以解約,同時可拿回押金!
當然啦 到期未修繕完畢~ 房東不見得會退還押金
這時 就是要喬的時候囉~
我的例子
先保有他沒有善盡房東義務的證據
例如 拍照漏水處 以及陳述漏水造成居住品質低落 身心健康遭受影響
時間地點事由 務必宰明於自己的筆記上
(這些可以步讓房東知道,因為這是要告他的證據)
等這些我都弄好囉
我發存證信函給他 限期他改善 到我爽的狀態
(存證信函範例可以在網路上查到,改改地址名字就好囉)
我後來 橋到 房東簽本票抵我的押金~然後住半年後 我閃人~
確定寄出後 開始算時間
放心啦~他收到 會主動找你談的啦~
到時候 就是你跟他講到你爽的狀態~
但是千萬不要讓他知道 你有採證,等到他態度很強烈的時候
你可以告訴他 你會向法院遞狀 <----這是失破臉的狀態囉
不過 滿約後 也不要再跟他租囉
ㄚ還有一點 當然 房東有誠意改善的時候 我們也要退一步
畢竟 法以外還是需要情的~
以上~提供你參考~這是你的權益~請勇敢的硬起來~
※ 引述《rabbitD (誰要當我的北鼻呢?)》之銘言:
: 九月才搬進來
: 住沒幾天就發現舊公寓的水管老舊
: 常常會塞住洗衣機的出水口 向房東反應 他們卻說
: "使用者要付費呀,去找其他住戶一起出資洗水塔呀"
: 圈圈叉叉三角形哩~ 一間才住沒幾天的房子就要叫我們自已去用
: 莫名其妙!
: 最近一直下雨
: 外面下大雨 裡面竟然下小雨
: 反應後也是沒有任何的改善
: 任憑客廳的一半地板都是積水......
: 房東的電話也打不通!
: 我們還跟他們簽約簽一年....現在才三個多月....
: 想到就一整個很不爽
: 房租也沒有比較便宜 服務也沒有好
: 期滿後絕對不再續租了!
: 澳房子又不負責的房東
: 地址就在清大附近的孟竹國宅51巷9號!
: 又下雨了! 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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