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今天的新聞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時間18年前 (2007/01/15 00:53), 編輯推噓4(407)
留言11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7 (看更多)
看了之後我覺得我自己該警惕一下。 去yahoo找了一下相關新聞,篇數不多, 好像新聞裡面沒有提到楊同學沒住過那位房東的房子? 這篇文章是說,她只是熱心分享前人的經驗, 然後法官判她敗訴是因為散播謠言,這樣? 看了轉來的文章,她似乎是用代號稱呼那位房東, 不知道有沒有公佈地址? 這樣回頭看一些板友的經驗分享,好像也會有誤觸法網的可能? 嗯,還是小心謹慎一點好了。 已經有友人勸我刪文了 囧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72.37

01/15 01:00, , 1F
嗯..雖然我也有這層顧慮,不過各位大大的租屋經驗確實對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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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1:01, , 2F
很有幫助,至少過濾了一小部份的壞房東,不然原po把地址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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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1:02, , 3F
留下縣市,想知道的人再寫信或傳訊問po文的人,比較不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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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05:23, , 4F
我不太懂,他不是沒有指名道姓的說誰嗎?是要用什麼罪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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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05:23, , 5F
如果連事實都不能陳述,照這樣看來"非好店版"應該一堆人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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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05:24, , 6F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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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0:44, , 7F
看了好難過喔... 希望那房東的房子永遠租不出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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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9:08, , 8F
樓上的...但是台灣就是時過境遷...大家就都會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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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8:56, , 9F
只要講的"事實"就不用怕 如果分享經驗又含糊曖昧不如不要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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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8:58, , 10F
一來沒啥作用二來可能害到其他無辜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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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8:59, , 11F
另外先瞭解事件到底有無敗訴或和解吧 媒體胡謅又不是第一次
01/17 18:59,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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