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東死不退押金還一直推卸責任怎麼瓣?
三年多前,在網路上看見雅房出租的訊息,
基於想要有個伴,於是和同學一起合租了雙人雅房
決定租房之後,是由一位住比較久的A女和我們接洽,
那時候是剛上大學的八月份,
他說由於前一對住在這間房間是一對姊妹,
他們和房東的合約是9月到期,
所以他告訴我們一人押金一萬元,
給他之後他會退給那對姊妹,
他也告訴我們,我們這間房間的價錢是7500元,水電等其他雜費另計,
整層樓有三間雅房,
共四人要共同分攤雜費,
剛住進去時,由於之前的姊妹剛買了一台分離式冷氣,
我們也「順便」買下來,以一萬元的價錢購買【也就是一人五千元】
當時並沒有寫任何收據,
每次九月簽約,
房東太太就會帶著一本合約過來,
什麼話也沒說,
大家就簽名蓋章,
聽A女說,房子最一開始的時候其實是沒有附帶家具的,
電視、鞋架、冰箱、洗衣機,都是他和前房客一起買的
去年十月,我想先遷出,
稍微跟A女提了一下,﹝因為A女好像住了快要10年吧,幾乎都是他和房東在接觸
我們的合約也都在他那,每月的房租和其他雜費都是由他計算,
再貼小紙條通知大家要繳的費用,他會收齊錢之後,統一匯給房東﹞
A女說:你要般出去,必須找到人頂替你的位置,你才能拿回押金。
我那時候不懂,也傻傻的很急著在租屋版po文章徵人,
因為我整顆心就一直想著,我如果找不到人,我就不能拿回押金。
後來因為找了兩個月,
依然乏人問津,所以打消了搬家的念頭...
直到有人突然來看房子,我才又燃起了希望,
可是別人都會因為要跟陌生人住﹝因為我同房室友沒有要搬﹞而作罷~
就這樣...拖到現在,
最近我確定要搬走了,
我很認真的看了一遍房租契約﹝我們的合約是書局就可以買到的版本,
完全沒有另外定任何條款﹞
我告訴A女:我看過契約了,裡面只有說到「當乙方不繼續承租,
甲方應於乙方遷空、交還房屋之後,無息退還租保證金」
並提到「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遷移他處時,乙方應賠償
甲方一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所以我應該可以向房
東要回我的一萬元押金。只是我會被罰一個月的房租錢3750元
﹝因為我們那間房間是7500兩個人分﹞
A女態度有點強硬的說:那個契約是針對整個樓層,不是個人,
所以除非整層樓的人都要遷出,才能拿回押金,
否則你要自己找人來住,有人頂你的位置,你才可以拿回押金。
聽到這句話,我有點生氣...
為什麼是整層樓?我們明明是獨立的個體,
房價又不一樣,為什麼非要四個人牽扯?
隔天我打電話給房東,
好像是他媳婦接的...
我問:我看過合約了,我只是要來請問我該怎麼拿回押金?
我最快下星期六就要遷出了,
我知道我會被罰一個月的房租。
他說:恩...關於這部分,請你向A女詢問,我們都不太清楚
我說:你們不是房東?為什麼會不清楚?我和A女談過了,他要我找房東談阿
他說:恩...是這樣的,你們的合約是以整層樓為一個單位,
所以你們必須全部退租才能拿回四萬押金
我說:我只是要拿回我一個人的押金,而且當初你們也沒說我們是以「樓層」為單位
他說:你們押金是誰出的?
我說:每個人一萬元不是嗎?
他說:喔...對~可是我們就是固定一個月要收到18000元的房租,至於你們
怎麼協調我不清楚,這個押金問題必須由你們四個人心平氣和坐下來討論一下,
看看什麼方式是對你和對她們最有利的
我說:當初我們簽約房東並沒有說這是以樓層為單位,
再說,我們房租分攤付款是事實,大家是獨立的個體,
為什麼你一下說是個人副押金,一下又說整層樓怎樣?到底是以人為單位還是樓層?
他說:我們就是固定收一層樓一萬八千元,其他的事情我們全權交由A女處理,
你有任何問題你可以找他談。
我說:我並沒有要急著拿回我的押金,我只是覺得合約就是這樣寫,
你們不能自己口頭說了算,更何況是我們完全不知情,那你們房間的價位到底
是怎樣分?
他說:恩...這我們不清楚,都是由A女處理。
我說:意思就是說你們只要收到18000,根本不知道我們每個人的房價多少,
而價錢也不是房東定的囉?
他說:對
我心想:太誇張了吧...我們隔壁單人房(B女),一個月5500,我門7500,那...
A女不就是5000??? 重點是B女房間是最小的,我門房間也不過四平...
我說:那我現在到底要找誰談?房子到底是誰的?不是房東要出面嗎?
他說:恩...我門統一由A女處理,你門私下談談好嗎?
我說:如果我真的搬走了,你們也可以暫時先通融她門一兩個月
可以先降價到至少15000,讓她們有緩衝期阿~
找房客不應該是我的責任吧!契約上並沒有寫我必須找到下一個人才能離開阿
他說:關於這個提議...必須由A女向我門提出...對...請你門先討論
就這樣...我帶著滿腹怨氣回到家哩,
我到那時才明白,原來我被坑了快四年,
回到家後,
我找A女談,
我說:我今天打電話給房東了,不是他本人和我談,是個女生
A:喔~那應該是他媳婦,現在好像都是他媳婦在管事
我說:他叫我來找你,他說一切事情由你處理
A:關我什麼事啊?為什麼要拖我下水?這是你的事情,和我無關
我說:不知道,從頭到尾,他都叫我找你,現在到底是誰要出面
A:不關我的事,我又不是二房東,幹麻推到我身上阿~
我只是房客,只是好心幫他收齊房租,一起給他
我說:他說房租的分租情況她們不清楚,是怎麼回事?不是房東原本就分好的嗎?
A:喔...這要回溯到很久以前,其實最一開始的時候,是我和其他三個大學很要好
的朋友合租這層樓,那時候房子是以家庭式的方式出租,之後他們陸續搬走,
我為了延續合約,就自己找人來承租,有時候這樣可以解決有人在租賃期限內
提前搬走的押金問題,就等於下一個搬入的人可以直接給你一萬元,
那時候是我門四個人私下協議哪間房間多少價位,所以就延續到現在
我說:可是我門完全不知道這是你和別人以前的協議啊,那我們不就變成犧牲品?
所以房東也不清楚我門怎麼分攤阿
A:對阿~他就是要收到18000
我說:可是這對我門後來來的人太不公平了吧!這協議是你門以前的,
最重要的是,我門完全不知情,也不曉得這是以樓層來算
A:我之前不是一直跟你們說過,要搬走必須自己找到人來住,才能退押金嗎?
我說:合約並沒有這樣寫,口頭上的說又能怎樣?而且這不合常理阿,
如果我一輩子都找不到人住,我一輩子都要在這嗎?
A:話是沒錯,但是你要想想...如果找到人住,我門其他三人就不用多負擔你的那個缺,
你也可以拿回押金阿。 你不懂嗎?合約有紙上的,也有私下口頭的承諾。
我說:我只知道合約有法律效益!口頭的承諾並不是我門當初的「協議」,
也不是由房東提出、或是寫在合約上
A:你如果真的拿回押金,真的走了,那我門這些人要幫你多負擔你那份,
這對我門而言不公平,這應該是你的事情
我說:我有什麼義務要找下一個房客?合約有寫嗎?
A說:不然我們的權益會因為你的搬出而受損,你要想想我門阿
我說:我如果沒有想到你門,我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我就是因為你的一句話,要我找人,我才拖到現在,
好笑的是,我現在才發現這麼多事情
A:﹝突然又把事情推開﹞其實勒~你搬走對我和B女都沒有影響,
真正影響的只有你的同房室友,因為他要多付一個人的錢。
這是他不願意的事情,你要考慮到他
我說:我今天如果賠了房東一個月的違約金,他為什麼要被罰?
是房東自己要找房客吧?再說...我也有向房東提議過讓你門減輕一點租金阿~
可是他要你提議才有用阿,現在是怎樣...搞的很像一間公司,
要提議還不能直接跟老闆說,要主管去說才有用,而主管卻說他只是小職員
A:這是你門兩個人的事情,你門自己去協調,
最好的方式就是兩人下週一起搬走,找到兩個人來承租你門那間房間,
這樣你們都能拿回押金,但是重點在於另一個人並不想搬,這樣的做法違反他的權利
再來最後一個方法,就是你放棄你的押金,去負擔這兩個多月的房租,
讓他可以在期限內找到房客,免於一個人負擔那7500
我說:那我的權利呢?我就沒有權利了?
今天我請我父親親自打電話給房東,
打了一整天,都沒人接,
終於有一通有人接的時候,是個男生,他說:沒有這個人
﹝因為我爸直接說我要找XXX﹞
之後有將近兩個小時,電話是嘟嘟嘟的~
意思就是...話筒被拿起,或是有人在講電話
我要我爸換個方式說,說要找XX路的房東,
果然,好不容易接通之後,
我爸順利跟房東太太講到話,
我爸一開始還口氣溫和的跟他談,
沒想到他和他媳婦一樣,
依然用踢皮球的方式,
不管說什麼,
都說這他都交給A女處理....
很好...大家都這樣踢來踢去.......
我爸最後氣的跟他說:你都沒有在報稅...你可以可惡一點,
我今天不是貪圖你什麼,只是要爭取我該有的權利,
你們的態度太惡劣,我會用申訴管道,讓你們的醜事攤開來
房東太太說:哀唷~年輕人火氣不要這麼大,你門可以坐下來談談~
看看要怎麼解決。
總之...她們的態度都是事不關己,
感覺很像她們是中間人,
根本不關她們的事情一樣...
好苦惱..
我的故事很長...請各位大大幫我想辦法...
告訴我該怎麼做
因為這件事情...
讓我現在和新房東接觸時,多了很多警戒心,
也比較聰明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32.125
推
03/13 02:50, , 1F
03/13 02:50, 1F
→
03/13 02:51, , 2F
03/13 02:51, 2F
→
03/13 02:52, , 3F
03/13 02:52, 3F
→
03/13 02:55, , 4F
03/13 02:55, 4F
→
03/13 02:55, , 5F
03/13 02:55, 5F
→
03/13 02:56, , 6F
03/13 02:56, 6F
→
03/13 02:57, , 7F
03/13 02:57, 7F
→
03/13 02:59, , 8F
03/13 02:59, 8F
→
03/13 03:01, , 9F
03/13 03:01, 9F
→
03/13 03:01, , 10F
03/13 03:01, 10F
→
03/13 03:02, , 11F
03/13 03:02, 11F
→
03/13 03:49, , 12F
03/13 03:49, 12F
→
03/13 03:50, , 13F
03/13 03:50, 13F
→
03/13 03:52, , 14F
03/13 03:52, 14F
→
03/13 03:53, , 15F
03/13 03:53, 15F
→
03/13 12:38, , 16F
03/13 12:38, 16F
推
03/16 18:52, , 17F
03/16 18:52, 1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4 篇):
rent-exp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