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若是這種情形呢?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Je aime bien mon cheri)時間18年前 (2007/06/22 17:00),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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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東跟我的契約是定到今年8月5日 是頂樓加蓋的那種 而因為我正下方(四樓)的房子也正好是房東的而且他收回來要給女兒住 因此要整修 並且聲稱也會到頂樓來進行防漏的工程 且必須在7月份動工 房東說要斷水斷電(四樓跟我這層都要) 因而告訴我建議我早點找房子搬走 這樣子也算得上是租賃條件改變吧?因為這並非我個人意願要搬離 所以重點是我可以跟房東要求違約的賠償嗎? 我手邊暫時找不到我當初跟他簽定的契約本 但我們是用一般商店都有賣的契約本 不知道裡頭是否有寫呢? 請教各位租屋經驗豐富的前輩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45.219

06/22 17:47, , 1F
我只是在想,當你要求賠償時,他頂多把時間延一個月
06/22 17:47, 1F

06/22 17:47, , 2F
然後你不爽房東,房東也不爽你..雖然是他們不對
06/22 17:47, 2F

06/22 17:48, , 3F
或是說, 你早就不爽房東了^^
06/22 17:48,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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