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若是這種情形呢?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一咪咪的幸福)時間18年前 (2007/06/24 04: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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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enophobia (Je aime bien mon cheri)》之銘言: : 我的房東跟我的契約是定到今年8月5日 是頂樓加蓋的那種 : 而因為我正下方(四樓)的房子也正好是房東的而且他收回來要給女兒住 : 因此要整修 並且聲稱也會到頂樓來進行防漏的工程 且必須在7月份動工 : 房東說要斷水斷電(四樓跟我這層都要) 因而告訴我建議我早點找房子搬走 : 這樣子也算得上是租賃條件改變吧?因為這並非我個人意願要搬離 : 所以重點是我可以跟房東要求違約的賠償嗎? : 我手邊暫時找不到我當初跟他簽定的契約本 : 但我們是用一般商店都有賣的契約本 : 不知道裡頭是否有寫呢? : 請教各位租屋經驗豐富的前輩了!謝謝! 看了手邊那本,的確沒提到房東提早解約的問題! 不過房東不該提前解約 上知識家查了一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5091706155 應該對你有幫助 崔媽嗎基金會 http://www.tmm.org.tw/pub/fodat_11.htm http://www.tmm.org.tw/tindex.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2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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