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問題!契約成立與否?!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要出去哩)時間18年前 (2007/06/29 15:4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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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ta:你的歸你的 他的歸他的 皆成立 到時無法履約 陪1倍定金 所以房子可以一次簽兩個人咩>"< 前面那個同學是從去年就簽了,一次和房東簽了兩年... 說是後來不住,房東要他找人來頂替的樣子 但房東也沒和他解約 卻又和我們簽約... 這樣真的可以嗎?! ※ 引述《zue (要出去哩)》之銘言: : 可是...這次我們碰到一個房東 : 在我們簽約之前,這個房間已經有人簽約了,且房東未告知 : 不過我們當時只有付訂金,不過現場也簽了合約 : 訂金未另外寫收據,只有在契約書第一頁寫6/14付訂金4000元(約從7/1開始) : 請問此合約是否成立? : 我會如此問是因為...拿到的答案都很兩極化 : 因為也有人說,只付訂金,房東根本不可能簽合約 : 就算簽了,之後也都未住,也未繳房租及押租金,合約根本不成立 : (這句話是...?!還是他的意思是說,合約有生效,但是後來失效?!) : 所以其實是有毀約的行為嚕?! : 還有...如果拿崔媽媽那句話來講... : 簽約的時候一定要有付租金嗎?還是意思是說,只要合約內有寫租金多少即可? : 如果是簽約的時候只付訂金,就不算契約成立?! : 我可能問了一些笨問題...但還是希望有心人可以幫我解答... : 我真的搞不清楚>"< : == : PS不過此事件已經解決了,請大家不用擔心>"< : 也要請大家租房子以後小心~ : 雖然我們不知道房東怎麼和之前的同學談,變成我們去的時候房租2300(本來4500) : 結果我們後來不住,房東也只是現場打了電話給之前的同學 : 跟他說我們的情況,請那位同學另外再找人,然後把我們的訂金退還給我們 : 不過訂金扣了500。但據我們所知,房東其實沒有和前面的同學解約。 : 這樣的情況...房東是不是也是不對的?! : == : 所以我只是很單純的有很大的問題而上線問...也懇請回覆 : 謝謝大家~ -- http://blog.xuite.net/zu_e16/iewnthu ※星星是窮人的珍珠,你的愛是我這一生的支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66.197

06/29 16:23, , 1F
可以.只要房客告知不住.房東也認可.租約就解除.不用另外
06/29 16:23, 1F

06/29 16:23, , 2F
簽任何證明文件.簽約只是一種保障.旦不是一定要的行為
06/29 16:23,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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