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小心] 高雄市苓雅區福安路462巷2號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大快人心呀)時間18年前 (2007/07/08 16: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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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前面並沒有將我室友的意見表明的很清楚 造成大家誤會的紛爭 在此為我室友的話再說清楚一點 室友之所以會提到寒暑假的問題是因為 他認為我們租了房間,房間的使用權就是我們的 電費另外算,也包含公共電費,在沒有危及妨害他人的前提之下 朋友的來訪若以三天一千塊計算的話 那房東就是以人數計算,那我們寒暑假不在也要收錢是不是自打嘴巴 這是室友的想法,並非要求房東不要收寒暑假的錢 我室友只是為我打抱不平,非要引起這樣寒暑假的爭議 加上… 原本我在其他地方租房時,其他房東確實有十天的搬家緩衝期 所以我才傻傻地去詢問這位房東可不可以給我十天搬家緩衝期 他答應了我和我室友 最後竟然又要收錢 並不是因為他要收這個費用讓我們不高興 而是… 答應了我們,就不要在事後收”未滿半個月收半個月的錢” 房東在那時就不要答應,說一切照契約走,說明未滿半個月收半個月的錢 至少,我們比較好做事 我和我室友生氣的是,如果要收就不要答應,答應了又收,才是我們不高興的 不要再說什麼房東的道理 事先表明,照契約走我們是會接受的,就是因為這個房東很沒有意思 房東的前後不一才是這次文章的重點 還有… 請你們想想,我當時的處境 我一個人站在客廳,女房東坐在旁邊拿著計算機瞪著我,要我付契約沒有的冷氣保養費 男房東打小孩出氣,一直在罵”冷氣弄髒又不花錢保養”"竟然說要照契約走” 接著就是一連串的咆嘯 不論房東和房客的契約規則 如果你認為這樣的行為是對的話,再為這個房東說話 ※ 引述《aolivia (幸福小貓咪)》之銘言: : 重點是 : 如果站在房東角度想 : 你暑期不住關他什麼事? : 你東西還在呀 : 你的東西在也要繳租金吧 : 就算你東西都搬空 : 他也不能因為你不住就租給別人呀 : 那他租給學生是不是很倒楣 : 如果和租給上班族比較起來 : 租給學生幾乎短收了三 四個月租金(大學暑假差不多放到四個月吧) : 這中間的差價 以雅房來算 一個月算三千好了 : 也900~1200 : 如果是套房 算五千好了 就少了15000的收益了 : 應該說 有些房東比較疼學生 : 但這不是必要的 : 請不要以這點來說房東不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8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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