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房東趕我走 我可以要求退押金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wanshiun (兩個人的早春 多了點綠意)時間18年前 (2007/08/10 13:17)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4/8 (看更多)
原po 你一直說 你沒有說房東進入你房間
但如果我是房東 我看到你傳的簡訊
我直覺也會覺得 你認為我開了門 進了你的房間 才會發現你電扇沒關
有沒有字面上直接說 跟有沒有表達那樣的意思 即便沒有字面上明講
給人的感覺都是一樣的
房東開房客的門 是房東不對
但房客沒有證據 就說房東不尊重她的隱私
這不是也很奇怪嗎?
'房東有開過其他室友的門'--> "所以房東一定也是開我的門 才知道電扇沒關"
這樣的推論 是人之常情的想法 但卻不一定是正確的
我想表達的是 原po你自己也有錯
房東也有不對
房子不好找 不一定要搬家 可以好好講 把問題講開
也可以自己換門鎖 不要給房東房門鑰匙
方式有很多 循法律途徑 是解決方式的一種
但卻不是最好的一種處理方式
就算拿到賠償 心裡還不是一肚子鳥氣
還不是要花時間找新房子
一點個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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