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違約金的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呼倫貝爾高原的人)時間18年前 (2007/08/26 08:47),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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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朋友的親戚沒告訴我朋友擅自和一個房東簽約 簽完後告訴他希望他和他目前的室友搬過去一起住 當他和他室友看到房間時整個人都傻眼了 他們非常的不滿意,比他們目前的住處條件差很多而且還更貴 可是約都已經簽下去了 而約中規定,住滿不到半年要賠違約金兩個月 一個月是13000加3000管理費,所以要賠32000 而目前他們都還沒搬進去的,還在觀望當中 想請問一下,這樣是否合理呢? 畢竟,我朋友目前已經有租屋處了,前陣子才剛繳完房租而已 想問一下有沒有比較好的辦法可以減輕負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2.92.23

08/26 10:51, , 1F
直接說不要就好啦 成年人做事要自己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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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10:52, , 2F
得一次教訓才會學一次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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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好商量的 這個親戚也真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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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11:45, , 4F
我只能說很無奈,想幫我朋友也沒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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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20:00, , 5F
約簽了就一棒打死,用違約金換得一個教訓吧,乖。
08/26 20:00, 5F
文章代碼(AID): #16qCsE8B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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