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簽約之後五個月房東突然多很多新規定該怎麼辦?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加菲貓)時間18年前 (2007/11/13 19:44), 編輯推噓2(207)
留言9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們是在六月底跟房東簽約的, 雖然中間經過房東的更換(舊房東把房子賣人了), 但也很順利的按照原來的條件換約了。 可是就在今天出門的時候, 看到大門口貼了兩張"房東公告", 裡面多了很多新規定, 其中一些垃圾不落地、保持安靜之類的, 都還可以接受。 但其中有兩條: 1.禁止養寵物:我的另外兩個同學都有養貓, 當初最一開始搬進來的時候, 都有跟房東說,換約的時候, 新房東也都有看到寵物,也沒說什麼。 2.禁止攜帶閒雜人等進入,如未報備將扣押金: 我不知道閒雜人等該怎麼定義,但當初簽約時 和換約時,都有跟房東說我大概每個月都會有 同學來住個5-6天。那這條規定,是不是代表, 我都不能帶我同學進來? 想請問各位的事,當初簽約上面的東西都沒寫, 我們簽的約是很普通的,一般房東去書局買的契約書之類的, 那他突然訂的這些規範,我們必須遵守嗎? 如果他強迫我們遵守,我們又該如何應對呢? 感謝大家嚕~~~。 p.s.我們預計12月5號會當面詢問房東, 想先上來請大家給個建議, 這樣到時候也比較好跟房東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3.210.198

11/13 23:59, , 1F
好好跟房東談吧 不過那些條件不能硬性規定
11/13 23:59, 1F

11/14 00:00, , 2F
更別說扣押金了
11/14 00:00, 2F

11/14 10:27, , 3F
1和2我猜是有人在跟房東反應吧.畢竟這都是會影響或是說帶
11/14 10:27, 3F

11/14 10:28, , 4F
給其他住戶困擾的問題=-=PS:閒雜人等我家有定義.只要是房
11/14 10:28, 4F

11/14 10:29, , 5F
客不在的時間.就不許有非房客的人拿著鑰匙自己開門進入房
11/14 10:29, 5F

11/14 10:31, , 6F
間內=-=誰管你是不是想省開房間的錢來借房間趕救火的=-=
11/14 10:31, 6F

11/14 10:31, , 7F
那房客在就隨便.這是因為要是出事.也好斷定是誰的責任.不
11/14 10:31, 7F

11/14 10:32, , 8F
然那天小偷進來=-=就算我看到.你又能確定他是房客的朋友
11/14 10:32, 8F

11/14 10:33, , 9F
還是真的小偷.這在我家租屋前都會明講.不行就拜拜不勉強
11/14 10:33, 9F
文章代碼(AID): #17EOufAE (rent-exp)
文章代碼(AID): #17EOufAE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