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可以帶我朋友進我的租屋處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兩個人的早春 多了點綠意)時間18年前 (2008/05/08 02:13),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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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過夜還好 應該不算違反該條契約 但那條契約的重點是把房屋的使用權轉讓給別人 可是這種轉讓要怎麼認定呢? 我自己幫人管房子的經驗 是依據有沒有未先告知房東就擅自打鑰匙給朋友 或把鑰匙給朋友 讓朋友擅自進出的 這種我會覺得似乎有違反到這條條約 想請問這樣的認知在法律上來說是正確的嗎? 因為我對這點一直也都滿好奇的 請問板上有經驗的大大門囉<( __ __ )> ※ 引述《tunhua24 (小信)》之銘言: : ※ 引述《vincelizen (vince)》之銘言: : : 請問各位大大 : : 過夜的定義是什麼? : : 是一定要睡覺才算過夜嗎? : : 那如果是和幾個朋友一起在家裡打麻將打通宵 這樣也算過夜嗎? : : 另外 : : 房東要怎麼證明房客有留人過夜? : : 如果要加收租金 房東可以自己出價嗎? : : 價錢多少是合理的? : : 謝謝指教... : 基本上並不會違反規定... : 你們企約寫的是怕你去當2房東... : 而非不準其他人來過夜... : 另外,不管要不要加租金都要雙方同意... : 不同意就拉倒,大不了合約到期就不租了... : 沒有人在企約中,突然要加錢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80.112

05/10 16:40, , 1F
你的認知比較合理~ 房子本來就應該具有社交機能...
05/10 16:40, 1F
文章代碼(AID): #188V5BBo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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