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 請有法律知識的鄉民回答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痞子)時間18年前 (2008/05/08 08:35), 編輯推噓3(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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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月中我與男朋友搬進這間雅房(但我跟房東說他是我弟弟), 而租金的瓦斯費跟電費度數部分,房東說一度四塊,但我考量到自身經濟因素,有跟房東商量一度減為三塊,瓦斯費一人150改為兩人150,房東也答應了......但是在租了兩個月之後,房東自己收到瓦斯費帳單,發現自己虧錢....就跟我們說要改回一人150,我當然不同意,而更扯的是,竟然找來聲稱他兒子的人打電話來說,夏季電費的度數是一度4.2塊,要求我們同意在夏季6到9月電費度數改收為4.2塊......如不同意就要我們退租..........然後我接著電話當然很不能茍同,我跟他說是房東答應我的請房東聽電話,結果這人竟火大的說,這間房子的所有人是他才是房東.... 我當然是聽的很不爽的掛電話了.... 結果他竟然傳來了一封簡訊: 內容如下: 王小姐:您的租約未見個人資料,請於5月10日中午前備妥身分證影本完成租約.若未能配合將委請內湖分局楊局長派員依流動人口普查您個人資料!房東敬啟. 請問這樣到底是啥意思? 他們到底想要做什麼??? 我租屋時他也沒有跟我要求個人資料,現在這樣是什麼意思 P.S我不是幽靈人口 也不是通緝犯 是個守法的好公民 我是不怕他查 但是我懷疑他另有動機!!!!!!!!!!! 請問這樣合理嗎????? 如果他強迫我們退租我們有什麼法律保護條例嗎?????? 聽說如果房東強迫我們退租的會要賠償我們一個月的房租是真的嗎?? 民事法有哪幾章條文對我們有利或弊的嗎??? 還有傳這封簡訊算是騷擾嗎???已經把我們搞的心煩意亂 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 不過只是租間雅房而已呀...逼不得已只好徵求廣大的大大意見... 對了 電費就算算4.2塊 那也不過多了一百多塊 有必要這麼跟我們計較嗎? 這樣算得理不饒人嗎? 我們租約只到8月底而已...要跟他們ARGUE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98.241

05/08 13:29, , 1F
如果你是房東 你也不會希望自己在水電瓦斯費上面賠錢吧
05/08 13:29, 1F

05/08 13:30, , 2F
很明顯就是他賠錢了然後你又不妥協 他想要桶你而已
05/08 13:30, 2F

05/08 13:31, , 3F
水電加起來一個月也不過兩百多塊而已 這錢也不是房東賺走
05/08 13:31, 3F

05/08 13:33, , 4F
而是繳到台電台水公司 而電費一度3塊 在夏天肯定賠錢的
05/08 13:33, 4F

05/08 13:36, , 5F
從房東的角度想一下 他沒有理由租你房子還要自掏腰包幫你付
05/08 13:36, 5F

05/08 13:36, , 6F
水電費 他當初腦殘答應了這個賠本的承諾 這個不是差幾百塊
05/08 13:36, 6F

05/08 13:40, , 7F
的問題 是奇蒙子的問題 雙方各退一步就沒事了~
05/08 13:40, 7F

05/09 10:44, , 8F
我建議你就別讓房東虧錢替你付瓦斯水電費吧!又不是他賺
05/09 10:44, 8F

05/09 10:44, , 9F
走.不傷和氣比較好.他真的會虧很多.如果2人150瓦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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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0:45, , 10F
如果你為了貪這點小利.搞的得搬家.反而累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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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0:02, , 11F
我之前租房子時 跟房東說好2個月收100元
05/11 00:02, 11F

05/11 00:03, , 12F
後來也是因為房東覺得賠錢 某天就要我們自己去繳費
05/11 00:03, 12F

05/11 00:04, , 13F
這樣房東算毀約嗎? 不過我也搬出來了@@
05/11 00:04, 13F
文章代碼(AID): #188ah9xM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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