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拜託各位幫忙 請問契約是否有效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illusion)時間18年前 (2008/05/25 15:36),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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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把情況弄反了 因為是代替弟弟詢問的 房子是B的名字 而簽約是和A簽 一次簽二年 簽約四個月後就沒再和A聯絡 且電話號碼是空號 房租一次付一年 押金二個月 一部份是現金給A 一部份轉帳至B帳戶 這期間 A說有事情就找一位隔壁的太太C 至有一天網路/第四台斷線找C 才發現C就是B (當初轉帳的帳戶名) 目前租約剩一個月滿一年 現在B說契約無效要重簽且要漲房租 然後找不到A這個人… 請問這樣我還可以堅持原契約有效嗎 非常謝謝各位的幫忙 拜託解答了 謝謝! ※ 引述《bubbleflower (illusion)》之銘言: : 您好 不好意思剛剛寫的不明確 : 在這一年當中 B都沒有出現過 任何事都是與A洽談 : 租金一次付一年 押金是二個月 有一部份用轉帳至B的帳戶 另一部份是現金給A : (第一次交租金時才發現帳戶名是B 事後問A A說是親戚) : 契約上的出租人是A的名字 : 請問這樣還有效嗎 謝謝!! : ※ 引述《OwenKao (夜色蒼蒼 星野茫茫)》之銘言: : : 先看看房屋所有權是誰? : : B前來收取押租金,是否經由A委託? : : 第一年即將屆滿才說契約無效,那之前住快一年,為何不表示反對? : : A若不是屋主,是否有受屋主委託,代為處理事務? : : 你可以堅持契約有效,但不一定是住滿二年, : : 與A之間基於債權債務相對性,若A是出租他人之不動產, : : 嗣後給付不能,也可能是債務不履行 : : 若A是無權代理,或是假裝屋主與你們定租約,實為詐取財物, : : 民刑事上,都可以提告求償。 : : 原PO事實敘述不夠明確,若希望得到好的解答,最好再補些東西。 --  我們所擁有的東西,只不過是在好久以前已經死去的時間片斷而已, 雖然如此那溫暖的感覺還多少像古老的光一樣,到現在還在我心中徘徊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37.145 ※ 編輯: bubbleflower 來自: 220.136.37.145 (05/25 15:48) ※ 編輯: bubbleflower 來自: 220.136.37.145 (05/25 15:51) ※ 編輯: bubbleflower 來自: 220.136.37.145 (05/25 15:56) ※ 編輯: bubbleflower 來自: 220.136.37.145 (05/25 15:57)

05/25 21:56, , 1F
好複雜 你要不要去pttlifelaw版重po一篇?
05/25 21:56, 1F
文章代碼(AID): #18EHR_nW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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