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違約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牙套裝備中~)時間17年前 (2008/09/30 18:00),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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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為覺得居住環境不適合 所以不打算繼續住 打算搬到親戚家 打算違約 當初一開始是付一個月租金和一個月押金 當初沒仔細看發現上面寫違約要賠2個月租金 還有我還發現當初是寫2份契約 一份是我留著 另一份房東留著 我發現我這一份契約沒有寫租的地址 也就是不知道這份契約是租那裡房子 至於房東那份是不是也沒有寫我就不知道了(也許他後來自己補上了) 那我簽的這份契約有算嗎? 如果我執意違約是不是拿不回一個月押金? 還要再給他一個月租金? 還是我就直接搬走 不拿回租金也不再賠給他一個月租金? 有點怕他告我~ 可是聽說頂樓加蓋本來就違法 他會因此告我嗎? 誰來幫我解答一下 ----------------------------------------------------------- p.s 契約是買來的那種 原本上面就已經寫有違約要賠一個月租金 但是房東自己把它塗改成二個月 並在旁邊蓋他自己的印章 可是我沒有蓋 這樣有算數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100.226

09/30 18:02, , 1F
頂加違法好像要看何時蓋的(?) 印象中聽人家講過
09/30 18:02, 1F
※ 編輯: as750412 來自: 122.124.100.226 (09/30 18:25)

09/30 21:12, , 2F
都是違法 差別只在於 拆跟不拆而已
09/30 21:12, 2F

10/01 18:12, , 3F
沒寫上住址合約也算成立.而你違約就照租約上寫的內容來賠
10/01 18:12,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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