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無簽合約要扣押金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時間17年前 (2009/01/15 23:26),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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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在屏東開始要唸兩年書, 房子是經由父母的朋友(當地 屏東人)介紹. 租下的. 當初兩方談的相當歡樂, 一直說直接付完一學期八月到隔年一月的費用(23000元) 加整年的公共水電費(2000) 押金5000 說一學期續約一次. 雙方"並無"簽下正式租屋合約. 房東夫婦一直說 他們那 民風純樸 非常信任房客 所以 大家知道就好 不用簽 問題是自從申請學校宿舍 到 確定自己有申請到之後. 告知房東的下場是揚言押金不能退還. "因為一樓放的合約範本寫的租約期限是一年" 而且收據上寫的是上期房屋, 就表示有下期. 沒有簽約代表的期限是一年 結果簽約的那天都是口說無憑就對了. 問題是 雙方都無白紙黑字簽名蓋印章簽下那份所謂的合約範本. 能以範本期限多久 就要求多久嗎??? 我詢問過這跟當初所說的有出入, 房東說一切都照合約範本走. (沒簽名的範本) 扣押金的理由 1. 要讓他們找下一個忍受洗衣機內部泛黃生垢+網路三不五時斷線+ 冬天偶爾沒熱水澡的房客. 找不到, 那五千塊就算是貼補他們的. 2. "這地方"都是這樣....沒簽約都是以期限一年走的. 3. 合約範本寫的很清楚, 沒簽約是因為相信房客的"人格" 4. 收據寫的是上期表示有下期 目前能解決的方式 1. 以五千塊抵掉11-1月目前的電費, 大約能抵掉2200-2500. 剩的他不退就算了認栽. 2. 用房租收據還有壓金收據扣稅 3. 房東能良心發現的全數退還. (當然不可能) 想請教一下有經驗的各位. 如果用扣稅方式, 會不會害到之後租的房客?? (房租調漲?) 如果是抵掉電費後, 剩的還能要求他退嗎??? 寫著"上期收據"是不是具有"租約一年"的期限?? 感謝. --------------------------------- 那麼想領8600消費卷也不是這樣的..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240.36

01/18 00:12, , 1F
房屋的租賃如果是一年以下的話~口頭約定是有效的~但若是一年
01/18 00:12, 1F

01/18 00:12, , 2F
以上是一定要有書面契約才行~這樣才比較有保障
01/18 00:12, 2F
文章代碼(AID): #19RrMnQD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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