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經驗] 房東的真面目都是在不租的那一刻露出來
忘記補充 另ㄧ位室友在搬離四個月後
才拿回押金(同時也被追討電費)
因為還有朋友住在裡面
怕會害她被加租金
加上當時急著用錢所以不想跟他糾纏下去
也把合約還他了
他就在龍江路與遼寧街那邊
房東太太是國小附屬的幼稚園老師
ㄧ開始人真的很好
※ 引述《upisuphaha (up)》之銘言:
: 之前我住在頂樓加蓋的家庭式雅房
: 裡面裝潢的還算可以
: 但是住進去才發現根本就是鐵皮屋加上水泥牆而已
: 更恐怖的是竟然還有老鼠群會在屋頂上跑來跑去
: 跑進我的房間偷吃我的零食
: 最誇張一次是半夜睡覺親眼看見老鼠在吃我的零食
: 還把零食全都拖到我的床底下
: 房東太太看起來人很合善是個幼稚園老師
: 還會在客廳開電子琴教室
: 水電費都是包在房租裡
: 只有口頭上的說明在電費超出4000塊(樓上樓下7個房客)才需分攤超出的費用
: 在合約ㄧ年的期間 常常出現沒繳費斷水 或是不能上網 老鼠橫行的狀況
: 房東太太都要一拖再拖才來處理 明明常常來上課(電子琴教室)
: 合約到期我們沒有簽約
: 我還是繼續住
: 後來我真的忍受不了老鼠 決定搬出去 跟他提了我要搬走但還要找房子
: 他還留言給我告訴我不用擔心慢慢找
: 結果我就在當月的9號搬出去了 事後我要拿KEY給他
: 他卻拖拖拉拉的說沒時間
: 提到要還押金 他卻要跟我追討房租
: 我說我9號就搬出去 他竟然告訴我KEY還沒還他 都不算搬走
: 所以跟我追討到15號的房租
: 多次約他 他都爽約 最後還出言不遜
: 還跟我追討一年之間的電費 最後ㄧ萬五的押金 我只要回了九千塊
: 甚至他還跟我要回當初簽的合約書
: 我從來沒見過房東跟我要回合約書的? 有這個道理在嗎?
: 房東的真面目到了最後我才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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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3.90.252
推
01/19 15:3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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