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經驗] 又要找房子了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vv)時間17年前 (2009/03/26 05: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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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版友推文說東西(如瓦斯爐,冷氣,抽油油機.小家電)壞掉. 房客要負責修.因為房客在使用. 這樣子聽起來很合理.好像吧..但真的嗎...?? (這裡的瓦斯爐冷氣燈塵什麼的.是房東出租時一起附上來的) 民法423 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 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 民法423 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 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 民法第429 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 所以,房子當初租給我們的東西.只要我們正常使用下, 有任何的功能不良..都由房東負責. 不過一般來說,大家都會約定,消耗品由房客負責,像燈管, 濾水器濾心什麼的.....(所以燈管自己買.燈座沒電,房東負責) 現在這位房東想約定成就是一切都由我們負責.. 強者我朋友出租的房子也是這樣子約定,是連房子的損壞都由房客負責哦.. 但是他的房租是一年收十個月,不是收滿一年的..所以等於說房客省兩個月的房租, 但要負修理房子的責任.. 崔媽媽的網站上面也有很多說明,除非是另有約定外,瓦斯爐熱水器什麼的修理責任是房 東在負責說... 那至於大家想不想跟房東訂這種修理責任自負的條件,大家有各自的想法.. 我這邊只願意訂一般的條件..消耗品我出.但其它的房東要修理 不然哪天出個什麼問題..我不修理的吱吱叫才怪.. 對了..大家在付訂金時.一定要仔細考慮,不然小心被沒收訂金. 訂金的收據一定要拿,上面最好註明,房東違約,訂金兩倍退還.. ※ 引述《lovelyvv (vv)》之銘言: : 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 找了兩間房子..結果都被打槍.. : 第一間是談好..也有付訂金了.. : 結果房東認為租太便宜..不租了.. : 好吧..那就再繼續找吧.. : 第二次呢..我用15000找到一間快35坪的房子..(台北市區.三大房.水泥隔間) : 但昨天雙方解約了...:( : 因為房東要求說.所附的爐具及瓦斯爐如果壞掉..我們要修. : 因為他租我們很便宜了.(也是啦..算台北市中心區塊蠻便宜的..) : 但我們無法接受這樣子的條件.. : 雖然房東一直說他的東西是新買的.才買兩年..也拿發票給我看. : 不過覺得..還是算了吧.... : 好吧..又要開始找房子的歷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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