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租的房子萬一被法院拍賣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怎樣做都錯)時間16年前 (2009/09/30 00:16), 編輯推噓3(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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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幫大家釐清一下觀念好了 由於以前的法拍蟑螂問題嚴重 造成銀行法拍困難以及拍賣價錢低落 所以在民國84年開始遊說政府 88/4/2修正 89/5/5公布 民425 主要的修正內容就是 1.租期逾五年(五年內則視為短期租約) 2.不定期租約 未經公證者 法拍屋符合以上兩個條件時 買賣破租賃 以下簡單說明一下 時間點-一 設定日 時間點-二 查封日 時間點-三 1.租約起始日在時間點一 這樣房東會被抓去關 因為貸款時銀行會要求簽訂"無租賃切結書" 所以會面臨詐欺或是偽造文書的訴訟 2.租約起始在時間點二 五年內租約不用公證就有效 但是是要書面租約 而且就算是房客一次付清五年租金也算 (若租約有公證者除外) 拍定人不太容易經由訴訟取消租約 大多是付搬家費了事 除非找得到假租約的證據 若您是房客的話 要記得必須在查封後七日內呈報給法院 3.租約起始在時間點三 這種租約一定會被排除 根本就是無效的 --------- 那要是在外租屋碰到房屋被法拍時該怎麼辦呢? 要儘量跟拍定人(新屋主)伸張自己的權益 然後開始找房子了.... 若是對方有付搬家費的誠意就要求一個高一點的搬家費 至少讓自己沒有損失 千萬不要傻傻的甚麼都不拿 繼續住呢? 就看看新屋主的態度吧 如果對方不是很想讓你繼續住 就不要勉強 就算在法律上站得住腳........有時候也會有些人會用一些想不到的招數趕人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198.33.65

09/30 09:42, , 1F
貸款時會簽下無租賃切結書嗎? 沒遇過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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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0:29, , 2F
修正一下.1.租期逾五年未經公證者2.不定期租約.這部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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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0:29, , 3F
民法上的規定.旦和法拍又不太一樣.一般的法拍就算你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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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0:30, , 4F
定期.或是你有公證了.一樣有機會被去除.因為債權發生在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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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0:31, , 5F
約之前.而且你跟新屋主要求高一點的搬家費?這和法拍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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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0:31, , 6F
有何差別呢?
09/30 10:31, 6F

09/30 10:44, , 7F
法拍蟑螂是刻意做的假租約或其他借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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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0:45, , 8F
一般善良的房客當然跟法拍蟑螂不一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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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0:47, , 9F
至於無租賃切結書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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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0:47, , 10F
我相信大多數的人一定都有簽 只是忘記了或是沒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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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0:48, , 11F
如果有房貸的人可以向銀行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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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3:54, , 12F
這篇說得應該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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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6:54, , 13F
除了時間點1的租約不能被排除外.時間點2和3的租約幾乎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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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6:54, , 14F
是排除而變點交屋吧=-=還有.修正的部份二樓有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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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20:53, , 15F
除租主要是看扺押權,有影響扺押權(一拍未拍出)就能除租
11/23 20:53, 15F

11/23 20:55, , 16F
原po第2點部分,觀念有錯誤...
11/23 20:55, 16F
文章代碼(AID): #1AmZBskY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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