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室友月底要搬遷 一周前才告知並要求退선…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cedricchang (Cedric Chang)時間16年前 (2010/02/07 19:57)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你可以不要同意的!
哪有這麼爽的 突然要搬就能搬 還能拿回大部分的押金
即時說 後來更改過的合約他沒有簽名 但是你有口頭告知 已經很夠了
不然他沒有合約在 之前這一陣子 是住鬼嗎
比較想理的情況是:你們順利找到室友來銜接,在沒有損失的情況下,再退他們押金。
最好的就是2月馬上有人來租,那麼押金全退也沒有關係,大人有大量。
但如果2月沒人來租,就必須跟他們索取2月份的房租了,畢竟他們1月才說要搬。
最硬的方法是:請他們付該付的租金到合約結束,因為你們有權不要同意解除合約!
第2硬的方法是:他們1月才說要搬,所以得付2月的房租。
提早搬走,押金當然是沒收。
但,這樣頂多cover到2月3月4月
現在不是租屋旺季,如果5月6月沒人租,你們還是得出錢。
所以押金全部沒收,你們也未必不用cover他所留下來的缺額。
God Bless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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