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未續約但要搬走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10年,可是卻想念台南)時間16年前 (2010/05/21 16:36),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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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版上各位(已爬過文) 現在的房子已租賃多年,合約只簽到98年年底 所以現在屬於不定期約,依照之前的經驗文 若要搬走,理應不用提前一個月告知房東,並且可要回押金 這樣是對嗎? 還有一個問題,知前,也就是去年報稅,房東說我可以報97年的租賃扣除 今年報稅,他說我沒先通知他,所以不大願意讓我報, 理由是他已經報完了,還要補很麻煩 可是契約明明打到98年底 他也知道我會報稅 我還是會報98年的稅,屆時要搬家,他要是向我要報稅的差額 我該給他嗎?? 還是可以怎麼處理??? 謝謝大家回覆 -- 我懷念那樣的日子 ... 不用擔心未來...因為青春本來就要揮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77.46

05/22 13:40, , 1F
一般來說報稅都要租方負擔
05/22 13:40, 1F


05/22 17:34, , 3F
不定期約,依習慣在"前一期"告知吧
05/22 17:34, 3F
文章代碼(AID): #1BzaNwRA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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