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提早退租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 )時間15年前 (2010/07/15 16:23),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lairabbit (小白狼)》之銘言: : 怕會太長所以先來個懶人版 : 原本的租約是到99年9月6日止 : 但當初在承租的時候房東有說 : 若因為被公司解雇(不續聘)而無法履行契約的時候,可以不算違約 : 所以小弟我在99年7月4日房東來收租的時候告知 : 因為小弟沒有被續聘,所以想要在99年8月6日的時候提早退租 : 但是房東卻一直要我住到期約滿 : 要不然就是把我視同違約 (就是要扣掉兩個月的押金啦>"<) :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雖然說只差一個月 但是...還是有經濟上的壓力啊 說的是否有在合約上註明? 說其實就有法律效力,但無證據可以證明的情況下, 以契約為主。 所以就當房東沒說過這件事情,以正常租賃來看, 你現在要提前解約,那就是本月租金要付,還得加一個月房租的違約金。 如果房東好談,可以跳過契約去談,只是也不保險。 無法談,那你就等約到期,一樣可領回你的押金,比較起來,損失比較少。 -- 打球找我~ http://www.wretch.cc/blog/alee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51.164
文章代碼(AID): #1CFiLoKw (rent-exp)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1
10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
2
4
1
10
文章代碼(AID): #1CFiLoKw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