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 這樣的情況,可以訴訟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昨天似乎有)時間15年前 (2010/09/13 22:07), 編輯推噓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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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安安,我想請問一下 我閃光的妹妹在嘉義民雄租了一間房子, 兩人住大概5.6坪的套房 月租5400,含網路跟第四台... 不過詭異的事情發生了... 床只有床板... 房間內只有一個衣櫃,連電腦桌都要跟她租,要使用要付1000 不用的話退500... 洗衣機投幣要30塊,還要另外繳400塊的水費... 這樣不太合理吧... 如果是這樣可以興訟嗎? 不是要告房東... 只要想要他給個合理的合約... 還是可以提前解約呢? 大家可以給點意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215.82 ※ 編輯: FUDIRTY 來自: 58.114.215.82 (09/13 22:09) ※ 編輯: FUDIRTY 來自: 58.114.215.82 (09/13 22:21)

09/13 23:04, , 1F
合約原本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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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1:28, , 2F
租約只要不違法的,都是看當事人怎麼訂 如果當初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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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1:29, , 3F
要付家俱不收水費,那你們直接拿合約跟他爭取
09/14 01:29, 3F

09/14 01:30, , 4F
如果打契約的時候沒有寫清楚,事後要興訟去爭取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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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1:32, , 5F
契約,那恐怕沒什麼勝算 空屋不附家具也有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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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1:33, , 6F
你的合理不等於別人的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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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2:03, , 7F
你是房東的話 你覺得哪條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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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3:38, , 8F
押金不要搬家吧
09/14 03:38, 8F

09/14 12:58, , 9F
為何租約的時候沒問清楚寫明白呢??怎麼現在一堆簽約時沒先
09/14 12:58, 9F

09/14 12:59, , 10F
搞請楚狀況就簽約的人!等事後才來這裡找拍拍???
09/14 12:59, 10F

09/14 15:18, , 11F
這也太黑了...這樣的租約還簽下去喔 冏
09/14 15:18, 11F
文章代碼(AID): #1CZZ0yqA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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