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兩個小問題
※ 引述《getlonely (i get so lonely)》之銘言:
: 1.如果要清空搬家前
: 租客是不是應該把室內打掃乾淨,才能交屋
: 還是說不一定?
: 如果沒有掃乾淨,需要支付清潔費嗎?大約多少錢?
: 2.如果搬家日期超過一個月,多住了2-3天
: 這樣的費用應該怎麼計算?
: 也是要算一個月的租金嗎?
: 還是說,可以商量? 不同房東可能有不同作法嗎?
: 想知道一般狀況是怎樣呢?
: 謝謝
大部分的契約是說要回復原狀,
搬進來什麼狀況,搬出去就什麼狀況,
若沒掃乾淨,通常隨房東開價了,最好不要讓對方有這個機會發生,
且最好是當面點交,他說哪邊不乾淨馬上清,有爭議馬上溝通,
才不會發生「XX,房東清潔費是在坑人喔!」的狀況。
任何事情都是可以商量的,
如果情況能提前告知會更好商量,多住了兩三天只要不礙到房東找新住客,
他也不會為難你什麼,多住兩三天最嚴重就是算違約了。
一般溝通良好的情況,有的甚至不收那多住的錢,才兩、三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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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leeon 來自: 61.31.132.192 (10/21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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