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已經簽約一年了但房東又說....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 )時間15年前 (2010/11/09 09: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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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perchu0618 (悠然皮卡)》之銘言: : 如題,我們家今年11月剛搬來新家住 : 房東只跟我們先簽約一年 : 結果才住一個多禮拜,房東就跟我們說 : 她要和老公離婚,所以這房子要賣掉分財產 : 所以原本能住到明年十月底的我們 : 被他要求預計在明年七月就搬 : 請問像這樣的情況,房客必須依附房東的要求 : 還是我們可以根據契約住滿一年? : 老實說我們真的不想搬來搬去的很麻煩 : 請各位大大解惑謝謝!! 賣掉分財產這些都可以紙上做業,不會影響你們的租約, 他若要求你們提早搬離,那是他違約,應該照契約規定的違約事項處理。 您有權繼續住下去,但對方也可以違約,只是看違約怎麼處理。 -- http://www.wretch.cc/blog/alee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51.164
文章代碼(AID): #1CsABs76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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