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提前解約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amoral)時間15年前 (2010/11/10 22: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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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市售的租賃契約,都會有這一條:「房客若擬提前遷離,應賠償房東一個月租金」。 但天有不測風雲,許多人會因為工作、感情、家人、健康、甚至跟鄰房或房東不合,而提 前解約。如果你很強硬的要扣下一個月費用,往往會鬧得很不愉快。將心比心,對房客來 說這是平白損失,他如何能甘心?對房東來說,雖然減少了空房損失,但房子沒腳不會跑 ,人在暗處你在明,何苦樹敵讓自己不安心? 我的做法是,簽約時,在前述條文中加註:「欲提前解約,請於一個月前告知,並配合房 東,在方便時間讓房東帶新房客看房間。」我會向房客說明,可以接受他萬一有狀況得搬 家,但希望彼此給方便,我們不愛賺房客一個月的賠償金,房客也別說搬就搬,讓房東損 失。 通常房客會覺得合情合理而答應。如果租屋地段不算太差,一個月應該可以找到新房客接 上。如果一直找不到?那可能是房子地點不理想,試問,如果人家約滿才走,你的房子就 會保證都不會租不出去嗎?出租本就有空房風險,這不能全叫房客承擔。 其實簽租屋契約,小套房、雅房之類產品(豪宅和辦公大樓則是另一回事),我覺得象徵 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因為不太可能為了房客不守約定(比如電費不繳)而鬧上法院,事前 好好溝通(遊戲規則訂明確,兼顧彈性和人性)、以誠相待、好聚好散才是上策。如果相 持不下,我寧可稍微吃點虧,不要為一點小錢,搞得心神不寧,畢竟奧客是一時的,房產 是永久的啊。 至於您的問題,我的看法是 一、A該怎麼處理此問題? 如果是我,我會看狀況,B如果1.很窮 或2.很兇 或3.很誠懇,我會把押金退給他,或請 他多少貼補我一點(一半或一千,之類的)。 二、房客說出「我要去跟國稅局檢舉」,最大的意義是「你們搞得很僵」,最大的效果是 「讓你很賭爛」,至於罰錢,應該是不會罰到什麼吧,因為1.這個房租收入才不到兩萬, 就算B拿房租契約去申報或檢舉,頂多就是報稅時被列出有此收入,這種數目,對你繳的 稅沒什麼影響2.報稅季節還沒到,應該沒有逃漏稅的問題。 三、寫反了怎麼辦? 那要看你遇到什麼人。如果是賴皮鬼,他可以主張契約無效,耍賴不搬,也不付房租給你 。重點是,就算沒有寫錯,你要上法院告他嗎?其實租房子最怕遇到「奧客不搬家」,找 不到工作的人,我會希望他趕快搬,少他一點房租我都願意,請神容易送神難,一直住在 這裡我才頭大哩。 四、沒有寫到提前解約,就不能扣押金嗎? 一般慣例是提前解約要賠償一個月押金,反之,房東提前收回房子,也該讓人家白住一個 月。你當然可以扣他押金,但他會怎麼回報你,就很難講了。我媽媽說:「寧可吃一點小 虧,好聚好散,不要為了一點小錢,換來他人的心生怨恨,造成其他難以預防之變故。」 五、電費問題怎麼辦? 建議好好溝通,請他該付的電費付給你,你也把押金退還給他,從此不要再見。否則你扣 他押金,他賴你電費,算來算去,你也賺沒一兩千,何苦呢? ※ 引述《cjwufu (2l4103vu86)》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大大 問題是發生在我女朋友A身上 : A之前房子租人的時候 因為第一次租人 還是新手 所以把承租人跟租屋人寫反了 : 房客B原本是住到明年1月底(半年) 但是B因為家裡臨時有事情 且也找不到工作 : 所以B禮拜一有跟A說他禮拜三就不住了 也把原因跟A說 : 今天B要求A退還押金的時候 我是跟A說不用退還給B : 但是當初A在打合約的時候沒有寫到提前解約要扣多少錢 : 只有寫租賃期滿時無息返還保證金 : 但是B說他要去國稅局告A 且不肯支付 這兩個月的電費 : 1想請問一下A要怎麼處理這件事情阿? : 2月租3500 租半年 A大概會被罰多少錢阿 : 3承租人跟租屋人寫反了 會影響到什麼嗎 : 4沒有寫到提前解約的部分 就不能扣押嗎 : 5電費問題該怎麼處理阿 : 請各位大大不吝賜教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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