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提前解約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amoral)時間15年前 (2010/11/10 22:45), 編輯推噓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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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A現在應該怎麼辦 以及不知道他有沒有要回來 房子空在那邊 也不敢進去 : 畢竟它的合約還沒到期阿 A不可以進去房子裡,就像你說的,合約還沒到期。警察和檢察官都不可隨便闖進人家的 房子裡了(你房子租給他,就沒有使用權利了),如果未經房客同意擅自進入房客房間、 並將房客的物品搬出者,恐將觸犯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的刑責。 : 2.A現在可以在去打另外一把鑰匙租給下一個房客嗎 一樣不行。理由同上。 : 3.支付命令對於鑰匙 電費能否請求返還 支付命令之聲請須合乎法定要件及程序,債權人須以書面方式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附上 足以被法院採信的證據,如借據、租約等),如果對方沒有提出異議,你可以憑支付命令 裁定及確定證明書正本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拍賣)他的財產以獲清償。但重點是: 你連房租契約的房東房客都寫反了,法院收到這份文件,會發給對方支付命令嗎?對方如 果提出異議,你要跟他調解呢?還是跟他訴訟呢? : 4.要先寄存證信函給他嗎? 是可以寄存證信函給他。但我覺得為了三四千元押金,搞成這麼僵,真是一點好處也沒有 。當房東最要緊的是趕快再找新房客,而不是為了爭一點錢鬧得沒法出租呀。 : 5.A有沒收他一個月的押金了 所以 除了鑰匙費+電費 兩者以外 : 還有什麼能夠爭取的 還是建議你們好好跟他談吧。身段放軟一點,眼光放遠一點,當務之急是收回房子,好聚 好散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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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他現在不談阿 電話簡訊都沒不回 怎麼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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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這樣講沒錯 那只要不付錢的就是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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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合約約定好15號沒繳錢 經過告知 限期繳交 不繳交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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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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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考慮寄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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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照合約走也沒錯,但你的合約不夠周延啊,房東房客寫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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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寫明提前解約如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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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情況,對房東都不是很有利喔..
11/10 23:40,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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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真的說中了,賴皮的人最大,敢的人最大..
11/10 23:41,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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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們的建議 我會轉告我女友的
11/11 07:25, 10F

11/11 08:47, , 11F
你問他還暑假讓不讓你當民宿出租給遊客? 可以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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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8:48, , 12F
考慮不收他還暑假的房租啊 真是得了便宜又賣乖
11/11 08:48, 12F

11/11 08:56, , 13F
上面推錯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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