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房東不理東西不見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 )時間15年前 (2010/11/25 13:4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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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swxsw (天使&惡魔)》之銘言: : 時間:2010年11月14日晚間九點多 : 地點:屏東市香揚巷5x之18號 : 事件:剛搬來不到二個月..因為廁所旁就是大家公用的飲水間和洗衣間.. : 廁所有個小窗..小偷就從那偷偷的進來了.. : 他偷走了一台筆電..也打電話報警了.. : 但我想應該是找不回來了..打電話給房東 : 他居然是說在外租房子怎麼會把貴重的東西帶來這呢 : 試問一下..電腦幾乎大家的會用的吧.. : 不然租房子為什麼會附網路第四台.. : 房東就是推責任~ : 當初房東就說他租的住房都很單純.. : 根本就沒有在注意房客的品質..只是想最好全部都出去誰住都沒關係 : 希望大家找房子要注意房東和房客的品質.. 事情就是東西被偷,你報警了也是正確的作法。 出門在外門窗要關好,除非窗外頭有鐵窗擋著,不然門戶洞開小偷自然方便許多。 房東在法律上是沒啥問題,不過回應上可以再修正,用安慰代替卸責可以緩和房客情緒。 筆電這種好搬的東西,在租屋處會建議出門時收好,萬一被偷, 你是要怪房東,還是要怪偷你東西的人? 但住久了也會懶得收,要是被偷了,誰都不怪,只能怪偷兒。 -- http://www.wretch.cc/blog/alee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51.164 ※ 編輯: aleeon 來自: 219.84.151.164 (11/25 13:48)

11/26 11:31, , 1F
理性,不管租房子還是自己家,被偷都是小偷的錯....
11/26 11:3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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