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生活] 吵鬧的定義
※ 引述《Altayana (莫斯科的淚)》之銘言:
唉
發生的事情跟我昨天回的那篇不一樣
不過人好像挺類似
麻煩一下不要因為對方怎樣自己隱忍之後
而後來又去做了類似對方的事又被人家討厭
這已經不是租屋問題而是個人問題了
: 昨晚去參加朋友的一個聚會..我們總共大約10個人左右..
: 因為是我朋友她哥哥來台灣看她.然後她哥今天的飛機離開.
: 所以她邀我們一些朋友一起去她家的陽台吃pizza、喝酒、聊天...
: 我朋友的家在台北東區頂樓..是那種一到五樓就是一整片陽台
: 然後他那邊有兩戶..
多講的
: 昨天我們一群人聊天、放音樂、還有玩小遊戲..
: 結果..10點不到警察就來了,說我們太吵了...
一般來說白天就算了而你們在夜間...
再來地點是在自家
還是你以為你在PUB
: 後來我們就沒有在玩遊戲...也覺得很掃興..就差不多閃了....
: 真的是10點不到.....
版友提過不講
: 這件事情讓我想到前兩個星期..
: 週六的時候,我的朋友來我家一起做菜..
: 我租的地方客廳很小,我們總共只有四個人。
: 我租這邊到七月滿一年..一共只有邀請我朋友來過三次..這次是第三次..
版友提過不講
: 那一天晚上是星期六..結果我的室友幾乎都在家..
: 然後其中一個在九點多的時候問我,你們不會超過12點吧...
: 我說應該不會,因為我朋友要搭公車回家
: 後來,12點過後我跟我朋友還在聊天...
: 這位室友就開門放起超大聲的搖滾樂..一副要趕我們走的意思....
: 我其實超級不爽的...
溝通很難嗎
: 因為我的朋友三個都即將要離開台灣..事實上他們現在都已經回國了..
: 我們只是想要趁機會多聚聚...而且那是星期六晚上耶..
版友提過不講
: 我覺得她這樣很沒禮貌..
: 這位室友小姐住在我隔壁..三不五時就在練吉他..我不是聽不到耶..
: 這麼久以來我也都沒跟她說拜託別在那邊彈吉他好不好..
: 或者她跟人家skype我都聽得到說話聲音...電腦裡那個人的聲音我也聽得到
: 好像我容忍度比較高,她就可以比較自由做她想做的事情..
我在猜啦
你一定平常覺得他彈吉他或聊天沒啥
結果久久一次聚會因為你跟你朋友太大聲讓他反感放大音量後
你才把舊事(彈吉他聊天啥的)拿出來提
顯現出他都可以時我為啥不可以
這樣是得不到版友同情的
: 然後她容忍度比較低..所以我朋友就算在週末來我家也不能玩太晚
: 我沒跟你說你很吵不代表你就不是很吵....
阿你是不會跟他講唷
: 我忽然覺得是不是大家都沒辦法容忍這種偶一為之的聚會?
: 如果一個人常常帶朋友回家然後又說說笑笑很大聲..那我也會發瘋...
: 可是一年三次?我又不是丹麥emma~~
錯的事就是錯
難到久久做一次也不算錯嗎
: 我朋友她上次辦的聚會應該也是她同學回國去年11月左右的事情..
: 有這麼嚴重嗎?還報警.....
住雅房室友之間就是溝通(或許住獨立套房不用)
整篇文章互相不爽來 不爽去
請問一下你們有溝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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