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 室友提早搬離的費用計算方式
我們是電梯大樓社區的家庭式分租
電費裡有分「自己家裡的用電」跟「分攤社區公共用電」的費用
各人房間裡有裝冷氣電錶
平常的分攤方法是扣除冷氣費用後剩下部份直接均攤
上個月有室友搬走
他的租約是到月底3/31,但實際上在3/5他就搬走了
想請問在這種情形下,
大家會跟室友收3/5~3/31這段期間的社區公電費用嗎?
還是就只收到3/5就好?@@
我原本的想法是只要「就算人不在還是會繼續消耗的費用」就還是要算進去
像是ADSL、第四台這些都是
但又覺得好像有點計較過頭,畢竟這些電梯路燈之類的他也沒享受到…|||
不曉得大家覺得怎麼算比較合情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205
推
04/19 08:30, , 1F
04/19 08:30, 1F
推
04/19 08:46, , 2F
04/19 08:46, 2F
→
04/19 23:06, , 3F
04/19 23:06, 3F
→
04/19 23:06, , 4F
04/19 23:06, 4F
推
04/20 09:43, , 5F
04/20 09:43, 5F
rent-exp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