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 室友提早搬離的費用計算方式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yuko)時間15年前 (2011/04/19 01:32),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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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電梯大樓社區的家庭式分租 電費裡有分「自己家裡的用電」跟「分攤社區公共用電」的費用 各人房間裡有裝冷氣電錶 平常的分攤方法是扣除冷氣費用後剩下部份直接均攤 上個月有室友搬走 他的租約是到月底3/31,但實際上在3/5他就搬走了 想請問在這種情形下, 大家會跟室友收3/5~3/31這段期間的社區公電費用嗎? 還是就只收到3/5就好?@@ 我原本的想法是只要「就算人不在還是會繼續消耗的費用」就還是要算進去 像是ADSL、第四台這些都是 但又覺得好像有點計較過頭,畢竟這些電梯路燈之類的他也沒享受到…||| 不曉得大家覺得怎麼算比較合情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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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的固定第四台 寬頻就照收 公用電費就不用吧
04/19 08:3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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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而已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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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5天而已,是3/5~3/31共二十幾天 ^^" 不過算算其實也沒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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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23:06, , 4F
少,我想就算了 謝謝樓上兩位建議~
04/19 23:06, 4F

04/20 09:43, , 5F
我是說她只住五天而已就算了 除非房東收錢試算人頭
04/20 09:43, 5F
文章代碼(AID): #1Dh7NADb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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