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租約內房東要求你搬走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LULU)時間15年前 (2011/05/03 16:46), 編輯推噓4(406)
留言10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剛剛房東打來說要跟我商量一件事: 他叫我一個禮拜內搬走不收我押金 (OS:我的租約明明到七月底...沒有補償我就算了還自以為很好心要退我押金= =) 我只是一個弱女子在台北討生活,一個禮拜內你要叫我搬去哪 所以我跟他說我沒有辦法搬走 我問他要我搬走的原因是甚麼 他說是因為他們公司的問題要用到那間房間 我租的房子是一棟裡面分成很多小套房的那種 目前住的是5樓從陽台算過來第二間沒有窗戶 後來她說要不然給我搬到樓下有窗戶比較大的那間(租金9000UP) 租金算我現在這間的價錢(到合約結束) 但是我現在還沒開始找房子 而且並不是很確定要搬走 我問他如果七月之後我還要住這邊 還會有一樣價錢的房間嗎 他說他盡量,但是七月之後我也可以不租你 (我爸說:你傻啦他很明顯就是要你搬走阿!) 我跟他說,我需要考慮一下,就掛了 現在的選擇是 1.堅持不搬(但是場面會不會搞得很難看,房東是那種很強勢的女人,剩下兩個月會不會 過的不安寧= =) 2.乖乖搬到樓下那間(雖然是比較大的房間,但是合約只剩兩個月還有我現在右手打石膏 只剩一隻手,要搬家是有點困難,而且七月之後勢必要再搬一次) 3.一個禮拜內搬走。我是這麼想的:因為是他要求我搬走所以當然押金要還我,而且是他 毀約,是不是要對我有所交代,但是法律好像沒有明文規定 (我是很樂意搬走,但是一個禮拜要找到房子並且搬完有點難) 有誰有經驗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呢??麻煩大家解答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39.6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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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禮拜內被趕走 拿回押金 順便要一個月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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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你們的契約裡面不是簽訂雙方毀約都要賠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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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麻煩個人是會選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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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內要求妳搬就是他毀約了 看看契約上毀約上的毀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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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是一個月的押金,當然你也可以選二,然後再要求他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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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請搬家公司幫你搬 這點要求應該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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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這要看租約怎麼寫吧,一般來說房客只能要求搬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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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義務性幫房客找到其它住所,違約金別傻了,法律沒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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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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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回押金還可以叫他補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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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ly3NWd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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