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問題請教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台北天空不一樣)時間15年前 (2011/06/25 11:22), 編輯推噓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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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謝謝mimily0504的耐心回答 另外,假設我今天先去租屋時,很滿意,就先付了押金,例2000元 等到要簽約時,房東契約書一拿出來時,通常都是備註房子不含稅金 這個我也覺得ok。但有的會備註例如未帶錀匙時,房東來開要付費 然後房屋要清理乾淨,不然要付罰金(這我覺得很見人見智的問題) 但我是要問說。假設,後面二條(錀匙跟清潔),並非在看屋時就有提到 了,是直到要簽約時才附在上頭的,若我當下不同意,房東又不願意委協 ,那我不租了,我可以拿回我的押金(2000元)嗎? 我們依法有據嗎? 謝謝回答的人喔。謝謝! ※ 引述《water0618 (台北天空不一樣)》之銘言: : 租屋時,房東都會簽訂契約一式二份。 : 一份房東留存,一份自已留存。 : 當今天租屋到期或是提早解約時 : 到底自已契約那一份是自已保留 : 還是二份都歸房東呢? : 最近遇到一些糾紛, : 房東只說了一句:我哪知道你會不會多打了一份鑰匙 : 強制要把我的契約扣回。 : 若遇到這類型的問題時,有什麼方法比較好處理! : 房東就是很不溝理的那一種!(事情已經過了) : 我只是想了解,以後再遇到這種類型的房東,或是有版友遇到這樣情況 : 該怎麼處理比較適合呢? : 謝謝回答!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39.19.236

06/25 14:47, , 1F
簽約前付的是訂金(民法上是"定"金),如果你當天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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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馬上要簽約,那就沒下定的必要了,直接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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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4:49, , 3F
第一條房東開鎖要付費,這條要是你們談不攏,要退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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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4:50, , 4F
我會給退,因為不是一般常見的約定事項。 不過房東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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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鎖不是義務,如果不找房東,找鎖匠開也要兩三百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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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聽起來是合理的,不過乾淨的程度就很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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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4:54, , 7F
如果是說"反還原狀"就比較簡單了,合約付照片照樣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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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46, , 8F
是阿!大大說的沒錯。但我不是詢問你個人的反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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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47, , 9F
而是如果遇到談不攏時,我能拿回我的訂金嗎?還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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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48, , 10F
至於乾淨的定義很難,燈炮壞掉(消耗品)也要算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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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06, , 11F
我認為可以,不過有人會認為"定金就是幫你保留固定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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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沒有和他簽約,他就可以沒收租金" 沒簽約的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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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定金,一般雙方接受的合約是不可退回,如有疑慮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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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沒談攏,但是如果他實際上也為你保留了優先承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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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08, , 15F
權利,拒絕其他的人下定會簽約,那他實際上也損施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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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找方法解決,如m大所說,燈炮壞掉這問題,一般您承租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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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電燈泡 電池算消耗品,這個房東可以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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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權屬於您使用,要婦起消耗品之修繕,未來可反還原
06/25 20:13, 18F

06/25 20:14, , 19F
狀,除非合約有特別明定都是房東負責
06/25 20:14, 19F

06/26 17:38, , 20F
謝謝二位的回答!
06/26 17:38,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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