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租屋尚未達租賃期間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waterflow)時間14年前 (2012/03/27 17:50), 編輯推噓11(11014)
留言25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FSON8qk ] 作者: aaaeco (waterflow)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租賃] 租屋尚未達租賃期間 時間: Tue Mar 27 17:17:56 2012 事實經過: 小弟在今年3/19號與房東簽約 租賃期間為101/4/1至102/3/31止,目前尚未達租賃期間 但由於私人原因而不承租了,當初簽約時已先季繳3個月房租(4000/月)+2個月押金 共20000,無訂金 房東在雙方契約內,以手寫方式註記一條如下: 因本房屋以學生為出租對象,租金較便宜,並以學期計算,因此若中途解約,則不退還 押租金。 問題: 1.請問這樣的註記合法嗎,包含了"押"租"金 2.契約內無違約金載明事項,房東似乎以上列條文視為違約金 請問承租方能主張什麼? 能要回多少個月? 3.該如何處理較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214.111 ※ 編輯: aaaeco 來自: 180.218.214.111 (03/27 17:2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aaeco (180.218.214.111), 時間: 03/27/2012 17:50:25

03/27 19:04, , 1F
合約條文寫的這麼明確,有什麼可爭議的地方?跟他說合約
03/27 19:04, 1F

03/27 19:05, , 2F
不是你簽的,是造假的簽名,僞造文書,所以你不認帳?
03/27 19:05, 2F

03/27 19:09, , 3F
該註記是在你知情之下寫上去的嗎?還是他私下自已寫的?
03/27 19:09, 3F

03/27 19:12, , 4F
如果知情,你辯稱不知,那他可能要傷腦筋了,但是,人在
03/27 19:12, 4F

03/27 19:12, , 5F
做天在看哦~
03/27 19:12, 5F

03/27 19:17, , 6F
謝謝L大的回應喔~ 條文是他原本就寫好然後我看一下
03/27 19:17, 6F

03/27 19:17, , 7F
他就拿去蓋章
03/27 19:17, 7F

03/27 19:18, , 8F
不過當時沒看清楚是 "租" 和 "押" 都不退還
03/27 19:18, 8F

03/27 19:18, , 9F
不知道法令上有無規定違約金的上限
03/27 19:18, 9F

03/27 19:19, , 10F
因為等於我是預繳3個月,同樓層其他房客則是一次繳半年
03/27 19:19, 10F

03/27 19:20, , 11F
如果他們遇到我這種情形就會虧更多,所以不知道有沒有上限
03/27 19:20, 11F

03/27 20:59, , 12F
法令規定 預繳租金要退還
03/27 20:59, 12F

03/27 21:20, , 13F
還有不退還押租金的喔 XDDDD
03/27 21:20, 13F

03/28 00:39, , 14F
補充一下,民法規定的預繳退回,並不是強制規定哦!契約
03/28 00:39, 14F

03/28 00:40, , 15F
有另行約定的話,是依合約的約定辦理的!私人之間的約定
03/28 00:40, 15F

03/28 00:44, , 16F
法律不會管這麼多的,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03/28 00:44, 16F

03/28 00:46, , 17F
不過,押租金,字面上也可以解釋為「押租」金,也就是只
03/28 00:46, 17F

03/28 00:48, , 18F
有押金!不含預付租金,這點倒是可以跟房東爭取一下。
03/28 00:48, 18F

03/28 13:32, , 19F
不完全認同樓上的見解 畢竟契約自由也是要不違背法令下
03/28 13:32, 19F

03/28 13:34, , 20F
而民法454並沒有契約另有約定者例外...硬要扣下預收租金
03/28 13:34, 20F

03/28 13:34, , 21F
頗有不當得利的疑義
03/28 13:34, 21F

03/28 19:30, , 22F
樓上修習一下民法
03/28 19:30, 22F

03/28 22:54, , 23F
可以請教哪裡不對嗎?(誠心問)
03/28 22:54, 23F

03/28 23:09, , 24F
嗯 我找到了~~~
03/28 23:09, 24F

03/29 00:04, , 25F
請問民法哪邊有提到相關的啊?
03/29 00:04, 25F
文章代碼(AID): #1FSOrZoI (rent-exp)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FSOrZoI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