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違約的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許下下一個永遠)時間14年前 (2012/04/07 17:25),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當初簽約是簽一年 因為工作地點的關係要提前解約 押金是一個月 其中有一條寫到: 契約期間內乙方若擬遷離他處時,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押、租金 償還..... 另一條又說: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 想請問這樣是押金拿不回來還要再付一個月的租金? 還是拿押金當作賠償房東的金額就好?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00.94.180

04/07 17:27, , 1F
兩個月
04/07 17:27, 1F

04/07 18:01, , 2F
不得向甲方請求押、"租金"償還 忘記哪看到說預付三個
04/07 18:01, 2F

04/07 18:02, , 3F
月 沒住到的月份有沒有退?
04/07 18:02, 3F
文章代碼(AID): #1FW0WYkv (rent-exp)
文章代碼(AID): #1FW0WYkv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