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 我是房東想提前終止契約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君子可欺之以方)時間12年前 (2013/08/29 19:47),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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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有一間房子租給別人作小吃生意 今年4月跟房客定了一年契約(契約格式是書局買的紅色封面的那種) 但最近房客好像做不下去 想要找他親戚來經營 並且表示可否不要重新簽訂契約 但他親戚我並不認識 想請問 我可否主動提出跟房客解除契約請他將屋子原樣歸還? 又 若我主動提出出要解除契約要求 除了將押金歸還給房客之外 是否還有其他的責任或是應該賠償房客的部份? 麻煩各位先進幫小弟解答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9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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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有裝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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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看看你手上的合約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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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樓上大大是什麼意思呢? 契約上有寫不可以任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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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他人 只是我第一次處理這種事 沒有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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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來這裡請問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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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的定義是甚麼?如果都是由他的帳戶來付給你租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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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就是這裡 當初契約裡就是寫明不能轉讓給他人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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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是怕有問題發生時我找不到負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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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有大大回你囉,你參考看看,我之前也遇過類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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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是私下協調,因為如果他是親戚來住,我會沒皮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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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7pIu7I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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