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訂金疑問? 問完訂金後多出來的事項消失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時間12年前 (2013/09/24 00:45),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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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最近在找套房 之後找到一間獨立套房 一萬三千五 房東說 簽長期才會給我便宜 長期等於兩年 便宜等於便宜500元 但這間獨立套房的確是不錯 電費一度五塊 沒有分夏季跟冬季 每個月一號房東會抄電表 五號會用LINE 傳金額給我 五號統一 當月房租+電費匯給房東 最後感覺附近有沒什麼其他的套房還OK 想說房東價格不肯再低也沒辦法 原本租屋的地方到十月中才到 然後九月看的,房東希望我們九月就先進去住 九月的錢再分開算 不過我不想多付這十幾天的錢,問房東能不能給我十月一號在簽約 後來他說他要考慮 說還有其他房客要看 其他房客看完的那天,我又請家人一起過去看 他後來免強答應合約從十月一號開始算 然後就說要先付訂金,三分之一左右,去超商領錢後,房東就直接開收據 訂金為四千,拿到收據後,他說 約是從十月一號算 五號付的房租是到隔月五號 所以一號到四號還要另外跟我收錢 不過之前就跟他說過了 十月我也是等假日才會搬家 前幾天我也根本不會住 而且這樣我會誤會以為每個月五號繳的是當月的房租 但錢都付了 房東也說得很鐵定 當天我就走了 結果 中秋連假 最後一天 房東中午打來 說 這個星期四簽約 要帶 兩個月押金 加上 一個月租金 他說 一號到四號 他算過了 是一千七百三十三 算我一千七 所以變成 押金 兩萬六 加上 一個月租金 一萬三 加上 一千七 扣掉 訂金四千 我不知道為什麼房東要計較這個四天 而且他那四天的錢是用 一萬三除以三十 十月明明就是三十一天 好像他很免強不跟我收那多出來的三十三塊 因為我是付完訂金 房東才說的 那我有權利拿回租金嗎? 我還沒正式打合約 不過上網查 很多都說 訂金 就是 合約生效... 所以現在很困擾我,要我拿證據說 他是 給完收據說的 我也拿不出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09/24 09:11, , 1F
你計較10月少除1天,還說房東計較那4天?誰比較計較啊???
09/24 09:11, 1F

09/24 09:38, , 2F
這樣的算法真麻煩,他那麼愛每月五號算的話
09/24 09:38, 2F

09/24 09:38, , 3F
約就每月5號開始到隔月4號算了
09/24 09:38, 3F

09/24 09:39, , 4F
不過你有個觀念要改,租了不住是你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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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9:39, , 5F
房東不管你哪天搬進去的
09/24 09:39, 5F

09/24 11:42, , 6F
我沒有計較那一天,只是被算成這樣感到有些不舒服
09/24 11:42, 6F
文章代碼(AID): #1IG70g9Z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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