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租後才發現不能申請營業登記該怎麼辦?
當初跟房東簽約前有表示之後有需要申請營業登記
當時房東是說一邊做再慢慢一邊申請即可
所以我們以為申請營登是沒問題的
(我們租的是二樓,因為一樓是商業店面,同一條路上的二樓也很多做商業使用的)
最近我們請會計師跟屋主要資料要申請時才發現,
只有一樓是登記商業使用,2樓以上都是登記住宅使用...
假設要變更,必須請建築師辦理,費用大概是20萬左右~
現在的問題是
1.如果要變更,房東要求我們跟他SHARE這20萬的費用合理嗎?
畢竟房子是他的,變更後他就算不租我們,租別人也比較好租,利益在他...
2.如果我們不願意SHARE,他也不願意變更,導致我們無法合法經營,
以至於被開罰,罰金部分理該由誰吸收呢?
3.如果我們因此無法營業,當然也無法繼續跑完租約,
可以要求房東退還押金嗎?甚至,投入的裝潢成本、造成的損失,
我們可以向房東求償嗎?
對於我們而言,會覺得被欺騙、隱瞞!
畢竟房東一開始就知道我們要做營業使用,還口頭說營登可日後再辦
現在卻一句"時間太久,他也忘記2樓是登記住宅用..."來推卸責任...
但這個部分,我們也沒有白紙黑字寫在租約上,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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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還記得 是誰先說 永遠的愛我
以前的一句話 是我們以後的傷痛
過了太久 沒人記得 當初那是溫柔
我和你手牽手 說要一起走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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