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 房客分攤大樓公設故障費用?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GO)時間2年前 (2022/08/01 12:16), 2年前編輯推噓4(4023)
留言27則, 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最近公寓的公共設備故障(汙水設備) 有點金錢方面的疑問 以往有8戶(1~4樓),但近年1樓住戶開始出租B1給外人 所以嚴格來說有9戶 請問: 1.一般公共設備修繕,B1住戶也應分擔成為分母嗎?  若是/9,那筆費用應該是房客出,還是房東出? 2.若房東宣稱B1是有產權的(非侵佔違建),所以B1與1F視為同一戶  這樣是合法的嗎? 3.不知有無不傷和氣的方法,希望/9,而非/8? 4.其中一戶因長年旅外,宣稱不需負擔,因為都沒有使用  這樣是合法的嗎?若不,有何良策可強行摧繳? 謝謝熱心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76.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659327379.A.847.html

08/01 12:29, 2年前 , 1F
先確定房屋是啥時起造,很老的會被當防空洞,產權在
08/01 12:29, 1F

08/01 12:30, 2年前 , 2F
起造人,或共同持有。先查建物謄本看地下室產權在誰。
08/01 12:30, 2F

08/01 12:36, 2年前 , 3F
騎樓、頂樓、地下室這誰使用常有糾紛,可台灣相關法令
08/01 12:36, 3F

08/01 12:37, 2年前 , 4F
是修修補補的,所以這類都要先看建物謄本看最早產權是
08/01 12:37, 4F

08/01 12:39, 2年前 , 5F
哪戶人家所有。騎樓糾紛最多,很多老屋騎樓是一樓產權
08/01 12:39, 5F
謝謝回覆,關於產權所屬的查明我覺得又是另一個困難 地下室是防空壁難室,而1F宣稱B1是有「部份產權」的 似乎是建商與住戶有相關合約,當年似乎流行這做法 所謂「部份」是如何定義我實在不清楚,也難跟他要騰本看 但我想就先大方向假設「有產權」、「無產權」兩種方向好了 不知兩種狀態針對本案處理差異會是?

08/01 12:41, 2年前 , 6F
,其他住戶嗆騎樓是所有權人共有,所以機車隨便停,這
08/01 12:41, 6F

08/01 12:41, 2年前 , 7F
其實是霸佔使用。
08/01 12:41, 7F

08/01 12:49, 2年前 , 8F
公共設備是房東負責
08/01 12:49, 8F
房東負責合理,只是像這種特案,法規之下房東分母應算2戶嗎? ※ 編輯: fx600 (61.228.176.13 臺灣), 08/01/2022 13:36:45

08/01 13:51, 2年前 , 9F
可能地下室沒辦登記,是建商的,然後建商賣一樓時契約
08/01 13:51, 9F

08/01 13:52, 2年前 , 10F
寫給一樓使用,老房子一樓都會貴,就是貴在騎樓跟地下
08/01 13:52, 10F

08/01 13:53, 2年前 , 11F
室。
08/01 13:53, 11F
這部份我覺得可能會是另一主題探討,只能說唉...早年真的是亂七八糟

08/01 13:56, 2年前 , 12F
公共設施修繕費用的分攤就看使用者是哪些人,地下室租
08/01 13:56, 12F

08/01 13:57, 2年前 , 13F
戶有使用到,那就分攤,這算實務,像公寓大門修理不會
08/01 13:57, 13F

08/01 13:59, 2年前 , 14F
要一樓負責,他們不會使用到啊。
08/01 13:59, 14F
您說到重點,我聽過各種算法 有使用者付費(有住就要分) 有產權付費(有權狀的才要分) 目前是覺得若是以大家「認知」吵不完,所以想了解法理上是怎麼做 目前1F是認為他+B1只需算一戶,因為B1沒門牌 我是覺得不合理(租金你賺,公共費用我繳?) ※ 編輯: fx600 (61.228.176.13 臺灣), 08/01/2022 15:09:23 ※ 編輯: fx600 (61.228.176.13 臺灣), 08/01/2022 15:24:36

08/01 15:29, 2年前 , 15F
有沒有先粗估修汙水設備要多少錢?
08/01 15:29, 15F

08/01 15:31, 2年前 , 16F
法律?除非有管委會這種組織,否則就是寫訟狀告。
08/01 15:31, 16F

08/01 15:31, 2年前 , 17F
7萬2,除8與除9的差異是1千元,72萬是差1萬元
08/01 15:31, 17F
我們金額不大,只是問題在於如果長期都這樣 累積的差額也是很可觀 所以才想了解這是否合理

08/01 15:35, 2年前 , 18F
污水設施是什麼?修抽水馬達這種的分攤不太會有意見,
08/01 15:35, 18F

08/01 15:36, 2年前 , 19F
沒水用了還不想付錢?這個設施購買維護修繕有事先取得
08/01 15:36, 19F

08/01 15:36, 2年前 , 20F
全體住戶同意嗎?如不是的話,那真的有得吵。
08/01 15:36, 20F
目前住戶大多是默認同意(除以8) 就算有意見也不好意思說出口 只是我納悶一般這種案例 無論於法或於情一般到底是怎麼處理 b1頂樓出租遇到公設損壞的案例應該不少 這些人一般是如何處理分攤的

08/01 18:57, 2年前 , 21F
正常來說是用公積金去出,沒有管委會的可能用戶數去分
08/01 18:57, 21F
所謂「戶數」指的是門牌數嗎?(8戶) 還是有住人就算一戶呢?(+b1=9戶)

08/01 18:57, 2年前 , 22F
不過這屬於房東的責任,除非你們有另外約定
08/01 18:57, 22F
※ 編輯: fx600 (112.78.67.11 臺灣), 08/01/2022 20:30:38

08/02 01:04, 2年前 , 23F
門牌數
08/02 01:04, 23F

08/02 01:05, 2年前 , 24F
一樓把b1分租給別人是他家的事
08/02 01:05, 24F

08/03 20:06, 2年前 , 25F
投票表決
08/03 20:06, 25F

08/04 09:49, 2年前 , 26F

08/04 09:50, 2年前 , 27F
傳達的意思參考參考,要槓上法院主張哪法條也提了
08/04 09:50, 27F
文章代碼(AID): #1YvrEJX7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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